为进一步提升县民兵兵器室看管队伍质量,确保重要目标安全,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县人武部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兵器室保管员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名称及人数:
兵器室保管员2人。
二、招聘对象:
有一年以上工作经验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含中专、中技)的退伍军人或具有大专(含)以上文化程度的社会人员。
三、招聘条件:
(1)政治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可靠、思想进步、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热爱并自愿从事保管员工作;按照《政治考核工作规定》进行考核,结论合格者(此条件由面试通过后,根据政治考核结果核定)。
(2)年龄条件:截止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满22至30周岁以内的男性公民。
(3)身体条件:身高165CM以上,按照《征兵体检标准》,体检合格者(此条件由面试通过后,根据体检结果审定)。
(4)业务能力:经正规驾校培训取得C1以上驾照、具有履行保管员岗位工作职责的能力,具有一定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应变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等,具有一定的军事技能,能熟练使用操作手中武器。
(5)其他条件:具有远安籍户口,党员(含预备党员)、家庭稳定且在城区范围内有生活基础者优先。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1、发布公告:制定并发布公开招聘公告,详情请关注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yahrss.com/,同时接受政策咨询,咨询电话:0717-3822840。
2、组织报名:应聘者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驾驶证等相关资料证书(应聘者为复原退伍军人的,需提供《退伍证》;有专业特长的,需出具有关证件)到县人武部二楼军事科报名。
3、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4日至2016年12月1日下午16时;联系人:张祥;联系电话:0717-3822840(工作时间外不接受报名)。
4、资格审查:由县纪委、县人武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办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审核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公告。经审查合格人员在规定的时间直接到远安县人武部军事科领取《准考证》。领《准考证》时间:2016年12月5日。
5、组织考试:本次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军事技能考核、面试和体检、政治考核。由县人武部负责组织,县纪委、县人社局指导监督。
(1)理论考试:时间以《准考证》通知时间为准,县人武部从下发复习要点中随机抽取试卷组织报名人员进行理论考试,考试成绩按1︰3比例进入下一轮考核(复习要点报名时同步下发)。
(2)军事体能技能考核:体能考核、队列指挥(单个军人队列动作)、轻武器的分解与结合。根据考核成绩按1︰2比例进入下一轮面试。
(3)集中面试:组织人员进行面试,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政治考核人员。
(4)体检、政治考核:面试通过者组织体检及政治考核,合格后,签定聘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远安县人民武装部
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