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此次社区工作人员招聘的对象,主要面向在鸣凤镇社区工作的网格员和社会上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1.在鸣凤镇8个社区工作的网格员,不限条件,均可报名参加。
2.社会上报名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远安县鸣凤镇城区户籍,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高中及中专以上学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处事公道、为人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和社会组织管理能力,有较好的文字基础和口头表达能力,熟悉电脑操作;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考人数
社区工作人员共计招录5名。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22日---2017年3月24日。
2.需提交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登记照4张。
3.报名地点:鸣凤镇人民政府组织办(政府二楼)。咨询电话:18972025343。
(二)考试
1.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于2017年3月27日在鸣凤镇人民政府组织办领取《准考证》。
2.2017年3月28日上午9:00在鸣凤镇政府七楼会议室参加统一考试(笔试),对于开考后迟到超过15分钟以上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2017年3月29日公布笔试成绩。
3.笔试成绩合格人员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并于2017年3月30日上午8:30在鸣凤镇政府四楼会议室参加面试。2017年3月31日公布面试成绩。
(三)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公示。4月1日组织进行体检。
(四)考核录用
2017年4月5日—6日组织进行考察。2017年4月7日确定录用人员,并在远安网公示。
(五)其他
社会人员报考的,如果未能录取为社区工作人员,但有意从事社区网格工作的,可在社区工作人员招考报名时,填写社区网格员工作志愿书。我们将根据最终考试成绩,经过考察体检后,确定拟录用为社区网格员名单,录取名额按实际需要确定,并在远安网公示。
四、社区工作人员及网格员待遇
(一)社区工作人员。考录为社区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现行社区工作人员的执行。
(二)网格管理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能够胜任的,签订劳动合同;月工资1000元,按照政策规定落实社会保险待遇,符合条件的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
远安县鸣凤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