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要,促进就业公平,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和《关于2017年黄梅县事业单位用编计划的通知》(梅编办字〔2017〕12号)等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4名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四)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
(一)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二)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三)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
(四)现役军人;
(五)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11月16日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64名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计划详见《2017年黄梅县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资格条件表》(见附表一,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
2017年5月5日在黄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县人社局)网站(www.hmrsj.gov.cn)上发布《2017年黄梅县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其中报考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下称县卫计系统)的招聘岗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地址:县人社局二楼1号考试中心窗口),其他招聘岗位采取网上报名。
特别提醒:考生报名时请关注5月17日县人社局网站公告的通过“绿色通道”方式未能引进的专业人才岗位招聘计划。
2.报名时间
2017年5月18日至5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为报考县卫计系统招聘岗位的考生现场报名时间;
2017年5月18日上午8:00至5月23日下午17:30为报考其他招聘岗位的考生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考生直接登录县人社局网站事业单位招聘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应按要求填报《2017年黄梅县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报名时,必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填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若某个岗位2次审核不通过后,将不能再次报考该岗位。
报考卫计系统的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执师、执助、执护)、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黄梅县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及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白底彩照2寸)3张,暂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生,须提供学校开具盖章的学籍证明到县人社局二楼1号考试中心窗口进行现场报名并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和笔试缴费。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笔试考试费按照每人100元(每人每科50元)收取。
所有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2017年黄梅县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报考所需的表格材料样式可从县人社局网站下载,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应聘人员电话应保持畅通,以便于联系,如因电话不通,造成后果,一律由应聘者自己负责。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在资格确认时被取消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资格初审分别由县人社局和县卫计局具体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证件、材料,填报内容虚假,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应聘资格,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2.县人社局网站从2017年5月19日至24日每天将公布前一天已审核通过的各岗位报名人数。报考人员在此期间可登录县人社局网站查询报考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重新填写报名信息,可修改信息重新报考原岗位,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初审通过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未按期缴费成功者视为自动放弃。
4.如考生报名实际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即使网上初审通过,但在后面任何一个环节查出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将取消应聘资格,所造成的后果概由考生本人负责。
5.享受“三支一扶”等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填写《黄梅县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网上下载),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盖章,于笔试前(6月4日前)提交给县人社局二楼1号考试中心窗口审核。逾期未交的,视为放弃加分。
(四)缴费方式
资格初审确认通过的报考卫计系统招聘岗位的考生,请于2017年5月18日至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进行现场缴费,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报名笔试考试费按照每人100元(每人每科50元)收取,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考生请于2017年5月20日上午9:00至25日下午17:30前进行网上缴费,具体方式和要求如下:
1.通过支付宝平台进行网上缴费。
支付页面:
https://my.alipay.com/portal/i.htm
收款人账号:15327758568
2.为便于识别缴费人,考生在支付宝支付时,一定要在“付款说明”栏中注明:考生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
3.如果是别人代缴的,也请考生在“付款说明”栏中注明考生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
4.重要提示:付款说明中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将作为确认考生是否缴费的唯一凭证,请考生务必认真填写,核对清楚。若没有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导致无法核实考生身份的将视为考生自主放弃报考资格。
(五)准考证的获取
报考卫计系统招聘岗位的考生请于2017年5月27至2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到县人社局二楼1号考试中心窗口领取准考证;报考非卫计系统招聘岗位的考生报名和缴费成功后,请于2017年5月27日上午9:00至29日下午17:30前,登陆县人社局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遇到问题,可拨打0713-3369377咨询。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其中县广播电视台招聘岗位笔试占30%,面试占7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不限专业的招聘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作文》,限专业的招聘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考生笔试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①不限专业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70%+《作文》成绩×30%;
②县卫计系统、县广播电视台招聘岗位考试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30%+《专业知识》成绩×70%;
③其他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60%。
具体内容为:(1)综合基础知识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经济、管理、科技、文史等常识以及写作等;(2)专业知识以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层次专业基础知识为主;岗位专业限制为大类的专业,以岗位描述所要求的相应专业知识为主。
2.笔试时间:2017年6月4日,下午14:30—16:00考《综合基础知识》,下午16:00—17:30考《专业知识》或《作文》。
3.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考生可在县人社局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5.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岗位。
6.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本次招聘对截止2017年7月在湖北省服务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毕业生参加报考,笔试成绩加5分;即:该类考生笔试成绩=笔试卷面分数+5分。
“三支一扶”等人员中已经通过考试等途径成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三支一扶”等人员加分政策优惠。
(二)资格复审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每一岗位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全部参加面试资格复审。若面试比例达不到1:3,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县人社局网站发布资格复审公告。资格复审地点设在黄梅县人社局二楼1号考试中心窗口。
资格复审需提交的资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经学校盖章)等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白底彩照2寸)2张、《黄梅县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网上报名系统里打印)、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主要领导签字,加盖主管单位人事部门、主管部门公章。暂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生,须提供学校开具盖章的学籍证明,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17年8月31日,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资格复审合格者缴纳50元面试费,领取《2017年黄梅县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通知书》。
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需要递补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者面试资格,应向招聘单位出具书面申明或将申明通过传真、扫描发送至招聘单位。未出具书面申明而单位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招聘单位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证实,并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以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面试
1.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在面试开考5天前发布,公告包含面试时间、地点、面试纪律、着装要求等考生考前必须知晓的事项,同时采用电话、短信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入围考生。
2.面试人员的确定及面试入围比例: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某一岗位遇最后一名笔试分数相同者一并纳入面试。若资格复审时面试入围比例达不到1:3,则取消该岗位或按规定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
3.面试时间:以面试公告为准
4.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5.面试方式和内容
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方式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面试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当场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考官在面试成绩汇总表上签字。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面试须在同一题本、同一时间段、同一考官组的条件下完成。面试考场按规定规范设置,整个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备查。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考官评分平均分的方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6.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对因上述原因导致有效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无法形成竞争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以上的(含75分),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四)总成绩计算
县广播电视台招聘岗位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其他岗位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本次招考对“三支一扶”人员实行政策倾斜。截止2017年7月31日,“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报名参加本次招考,可在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即该类考生笔试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①不限专业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70%+《作文》成绩×30%+5分;
②县卫计系统、县广播电视台招聘岗位考试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30%+《专业知识》成绩×70%+5分;
③其他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60%+5分。
三支一扶”人员中已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三支一扶”人员加分政策优惠。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体检、考察
(一)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考察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考生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若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专业知识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未考专业知识的岗位,综合基础知识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各科成绩均并列的,组织加试。
(二)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4.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5.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招聘单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三)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考生再按程序进行体检和考察。
考生应聘录取后,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考察时考生须提交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的承诺书。
六、公示及备案
对拟聘用人员在县人社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能聘用问题的,取消录取资格。公示无异议的,上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七、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新聘用人员首次聘期为五年,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年,非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为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对聘用后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纪律监督
(一)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在市人社局、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全面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二)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对报考条件、考试程序和结果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参与组织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格按考试规则和纪律要求组织开展笔试和面试,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和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情况发生。如出现违反纪律规定等现象,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四)对违反招聘纪律规定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聘用处理。
九、对违纪违规人员的处理
公开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09〕126号)文件和省有关规定处理。
十、其他事项
(一)今年我县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拟通过“绿色通道”引进13名高端人才(附表四),若在本次我县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报名前(即5月18日以前)通过“绿色通道”方式最终未能引进的专业人才岗位,一并纳入本次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范围,在报名前(即5月18日以前)发布补充公告,学历要求放宽为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本公告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联系电话:0713-3369377(县人事考试中心)
0713-3369593(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2017年黄梅县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资格条件表
2017年黄梅县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料
黄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5日
附表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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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黄梅县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资格条件表 | |||||||||||||
序号 |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机构 |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 |
岗位描述 |
岗位 |
招聘计划 |
资格条件 |
备注 | |||
专业 |
学历 |
年龄 |
其他条件 | ||||||||||
1 |
县畜牧 |
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
乡镇 |
财务股工作人员 |
管理岗位 |
从事财务管理和财务审计工作 |
01 |
1 |
财务会计类 |
本科及以上 |
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
|
硕士研究生参加应聘年龄放宽3年,博士研究生参加应聘年龄放宽5年。 |
2 |
县水利局 |
县河道堤防管理局 |
乡镇 |
工程技术员 |
专业技术 |
从事长江干堤工程管理、日常维修养护及工程整险加固等工作 |
02 |
1 |
水利类、土木类 |
大学专科 |
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
| |
3 |
县电排电灌站管理处 |
乡镇 |
机电运行技术员 |
专业技术 |
从事排灌机组电气运行管理及日常维休养护等工作 |
03 |
1 |
电气类 |
大学专科 |
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
| ||
4 |
华阳河分蓄洪区 |
乡镇 |
工程技术员 |
专业技术 |
从事分蓄洪区隔堤工程管理、日常维修养护及工程整险加固等工作 |
04 |
1 |
水利类、土木类 |
大学专科 |
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
| ||
5 |
县水政监察大队 |
县直 |
行政执法员 |
专业技术 |
从事水事行政执法、水事违法案件查处、法律文书制作等工作 |
05 |
1 |
法学类 |
大学专科 |
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
| ||
6 |
县农机局 |
县农机技术推广站 |
县直 |
农机推广员 |
专业技术 |
从事机具造型、定性及推广工作 |
06 |
1 |
农业工程类 |
大学专科 |
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
| |
7 |
县财政局 |
乡镇财政所 |
乡镇 |
财政所工作人员 |
管理岗位 |
从事文秘、材料宣传报道等工作 |
07 |
1 |
汉语言文学类 |
本科及以上 |
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
| |
8 |
乡镇财政所 |
乡镇 |
财政所工作人员 |
管理岗位 |
从事财务、会计等工作 |
08 |
3 |
财会、金融 |
大学专科 |
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
| ||
9 |
乡镇财政所 |
乡镇 |
财政所工作人员 |
管理岗位 |
从事所内日常事务等工作 |
09 |
1 |
不限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
| ||
10 |
县房管局 |
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所 |
县直 |
交易所工作人员 |
专业技术 |
从事房地产交易转让抵押等工作 |
10 |
1 |
建筑学、土木工程类 |
本科及以上 |
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
| |
11 |
县审计局 |
县审计局派出 |
乡镇 |
办公室工作人员 |
管理岗位 |
从事政工党建、文秘宣传等工作 |
11 |
1 |
语言文学类 |
大学专科 |
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
两年以上 | |
12 |
县住建局 |
小池园林所 |
县直 |
工程技术 |
专业技术 |
从事园林绿化工程技术管理工作 |
12 |
1 |
风景园林、园林景观设计、园林技术 |
大学专科 |
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
| |
13 |
县建筑质量监督站 |
县直 |
质量监督管理人员 |
专业技术 |
从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
13 |
1 |
建筑学、土木工程类 |
大学专科 |
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
取得建筑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的年龄放宽5年。 | ||
14 |
黄梅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分局 |
乡镇 |
办公室工作人员 |
专业技术 |
从事建筑行业管理工作 |
14 |
1 |
不限专业 |
大学专科 |
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