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我县特巡警大队队伍,提高县特巡警大队战斗力,经县十六届人民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特巡警大队合同制工作人员。为做好招聘工作,特此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自愿报名、公开招考、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数量
男特巡警13名,女特巡警6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本职工作,事业心强;
(2)无不良行为记录;
(3)限铜鼓户籍或铜鼓生源(铜鼓户籍指2017年4月1日前为铜鼓户籍,铜鼓生源指在铜鼓参加高考的考生);
(4)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1年5月1日至1999年4月30日出生的);女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8年5月1日至1999年4月30日出生的);
(5)近三年的退伍军人(2014年和2014年以后退伍的,高中以上文凭);
(6)大专以上毕业生和应届毕业生;
(7)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含1.70米),女性1.60以上(含1.60米),五官端正。无明显纹身,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0.8。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21日—4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双休日照常报名)。
(2)报名地点:铜鼓县公安局政工股。
联系电话:0795-8723150。
联系人:赖红霏 13970522988
林江立 13870541337
(3)报名方法:现场报名。
报名时填写《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需携带本人户籍证明、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及报考费100元,应届毕业生需携带就业推荐表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非应届毕业生需携带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退伍士兵携带退伍证及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五、开考条件
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原则上要达到2.5:1,不足2.5:1,则相应减少招聘人数。
六、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均为百分制计分,最后按体能测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1、体能测试
(1)男性:体能测试按100分计算(4×10米往返跑、一百米跑、一千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每项20分)。
(2)女性:体能测试按100分计算(4×10米往返跑、一百米跑、八百米跑、立定跳远、仰卧起坐,每项20分)。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按招聘职位人数1:2的比例(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入围成绩末位出现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如有主动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依次递补。如达不到比例,则按实有人数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加分项目
(1)在省级体育比赛中获奖的在总成绩中加10分(以证书认定);
(2)退伍军人在军级大比武中获奖的在总成绩中加10分(以证书认定)。
七、体检和政治考核
男性:按总成绩前13名入围体检,入围体检人员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面试成绩又相同的按身高排序,由高到低确定排名;女性:按总成绩前6名入围体检,入围体检人员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面试成绩又相同的按身高排序,由高到低确定排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和政治考核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八、聘用和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实行编外管理,签定劳动合同。从2017年5月开始,试用期一年,按照特巡警大队合同制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试用期间工资待遇2000元/月,单位负责缴交“三险”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个人部分由个人缴纳),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解决享受事业编同等经济待遇。
铜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铜鼓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铜鼓县财政局
铜鼓县公安局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