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奉新县公务用车平台建设,确保公务出行,经奉新县人民政府批准,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招聘;招聘全程接受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招聘人员一经录取实行聘用制管理。
二、报考条件
1、奉新县常住户口;
2、男性,年龄23-40周岁(1993年7月1日-1976年6月31日出生);
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拥有C照以上驾驶证,驾龄满5周年以上;
5、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嗜好。
三、岗位设置
驾驶员:16人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集中报名时间为7月19日。
2、报名地点:奉新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县政府一楼东边)。
3、报名需带材料:①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②本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③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④当地交警部门出具的无重大交通事故证明(2011年7月1日后)。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一并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技能测试
所有应聘人员必须全部参加技能测试,测试项目为:驾驶证考试科目二。
1、测试时间: 7月21日—7月22日
2、测试地点:奉新县冶城驾校
3、测试要求:由驾校测试,电脑打分
技能测试合格人员,根据项目分数依照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程序。若人数超过岗位数时,末位相同成绩人员再进行科目一考试,再出现相同时,按驾龄长者聘用。
(四)体检
体检时间:7月23日。体检项目为视力、血常规、肺部胸片、心电图、小肝功能(左右眼矫正视力1.0以上,无色盲,其他项目达到正常标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从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五)政审
体检合格者参加政审,政审由招聘领导小组进行,政审合格者方可聘用。
(六)办理聘用手续
政审结束后,根据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确定的拟聘用名单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最终聘用人员名单。聘用人员与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并报县人社局备案。
(七)聘(试)用期工资待遇
基本工资2700元/月+电话费50元/月+绩效工资(按出车公里数和出车时间计算)+值班补助。聘用期内按规定享受养老、医疗、工伤保险待遇,单位部分由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缴纳,个人应缴部分由个人承担(具体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咨询联系人及电话:温春峰 13879584536
顾云青 13970503711
人社局人事管理股 7188966
监督电话:7188817
奉新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驾驶员招聘领导小组
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