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丰城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队员招聘、转编和辞退实施细则》,经市政府研究同意,丰城市特巡警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巡防员28名;
2、驾驶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2、热爱公安保卫事业,自愿从事公安特巡警工作,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的退伍军人(有分配资格的除外)或大专以上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武术、散打、蓝球等特长生;
4、年龄在2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1991年10月1日至1998年10月1日);
5、具有丰城本市常住户口且未在市内外事业单位工作的男青年;
6、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残疾、无重听、无口吃及色盲,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和交流能力;
7、巡防员要求双眼裸视1.0以上,身高1.70米以上;驾驶员要求准驾车型B2及以上,身高1.60米以上。
三、招聘程序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驾驶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两张到市人社局612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间为2016年10月27日上午8:30--10月28日下午5:30.
2、资格审查:由人社局、公安局、监察局等部门派人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巡防员开考比例1:1.5,驾驶员开考比例为1:3,否则招聘计划按比例调减;
3、体能测试60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参照招聘人民警察25周岁以下体能考核标准,进行(1000米跑、10*4往返跑、双杠臂屈伸、单杠引体向上)测试。
体能分计算方法:
(1)体能总分占招聘分的60分;
(2)四个单项满分各为15分;
(3)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1000米徒手跑:(3分25以内15分;3分35以内13.5分;3分45以内12分;3分55以内10.5分;4分05以内9分;4分05以外0分);
10*4往返跑:(9秒8以内15分;10秒4以内13.5分;11秒以内12分;11秒6以内10.5分;12秒2以内9分;12秒2以外0分)
双杠臂屈伸:(17个以上15分;16个13.5分;15个12分;14个10.5分;13个9分;13个以下0分);
单杠引体向上:(13个以上15分;12个13.5分;11个12分;10个10.5分;9个9分;9个以下0分)。
4、文化笔试:40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卷面分为100分,取个人成绩40%折算,考试时间120分钟;
(2)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语文基础知识(客观题60%、作文40%);
5、体检和政审:完成体能测试和笔试之后,按照招聘计划比例参加体检和政审。
四、其他事宜
1、体能测试总分为零分不予录用。
2、资格审查、政审、体检均合格后,招聘领导小组按岗位根据体能测试分和文化笔试分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聘用,总分相同,体能分数高的优先,总分和体能分数相同,徒手跑时间少的优先,拟聘人员名单公示7天。若有举报,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与相应的招聘考试。
3、聘用人员的待遇和管理:市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送相关部门备案。月薪2580元以上(含“医保”、“社保”等580元及其他),按照《丰城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日常管理及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丰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丰城市公安局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