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城市建设升级的有关精神,为切实加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县城管理监察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合同制执法协管人员(其中男11名,女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勤勉敬业,乐于奉献。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9年2月1日以前至1981年2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为铜鼓县。
3. 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五官端正,无明显疤痕,无纹身,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净身高: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
5.学历要求:退伍军人高中以上学历,其他大专以上学历。
二、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 2月9日—2017年2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截至时间为2017年2月15日下午5:30止,双休日照常报名。
(2)报名地点:县城管理监察大队(农业局巷子进西湖公园旁)报名,联系电话:8712319。
(3)报名方法:现场报名
报名时填写《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需携带本人户籍证明、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及报考费100元,应届毕业生需携带就业推荐表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非应届毕业生需携带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退伍士兵携带退伍证及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者所提供的材料对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预审。
3.考试
原则上考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考试采取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均为百分制计分,最后按体能测试占20%、笔试占30%、面试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高分者。若笔试与面试分均相同,按共产党员、退伍士兵、优秀毕业生的顺序优先。
(1)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开考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面试按招聘职位人数1:2的比例(体能测试加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如有主动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依次递补。如达不到比例,则按实有人数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重点考查应试者的沟通协调、应变、创新、业务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
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若有体检不合格者,则按考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5.考察:由城管局及县城管理监察大队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对象进行考察。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现实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若有考察不合格者(参照公务员招录规定),则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6.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铜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和铜鼓县县城管理监察大队办公楼前公示七天。
三、用工形式及福利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的性质为合同制协管员,拟聘用人员与铜鼓县县城管理监察大队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签订试用合同。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2.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工资福利20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同等经济待遇,并按规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
本《方案》由铜鼓县县城管理监察大队负责解释。
铜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铜 鼓 县 财 政 局
铜鼓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铜鼓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7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