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长江宜宾航道局人才队伍建设,经报上级批准同意,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责
长江宜宾航道局成立于2007年3月,隶属于交通运输部长江航道局的正处级公益事业单位。现主要从事宜宾合江门至泸州纳溪91公里长江干线航道(简称叙泸段航道)的建设、运行、维护管理工作。沿线设置有长江宜宾、南溪、江安3个航道处以及长江宜宾航道测绘处、长江宜宾航标器材维修中心2个支持保障单位。
二、招聘计划
长江宜宾航道局拟招聘事业编制人员8人,具体计划详见附件《长江宜宾航道局2017年度事业编制人员招聘计划》。
三、招聘条件
报名人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一)通用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专项条件。
1.2017年应届毕业生(包含满足未办理过就业接收手续、从毕业当年算起在两年择业期内、户口保留在学校或迁回原籍、持有招聘当年的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等四项条件的非应届毕业生)。
2.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统招毕业生(未纳入教育部统一招生计划的军校毕业生、网络教育毕业生、非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定向生或委培毕业生、社会实践生、成人高等教育或自学考试毕业生等,不在接收范围)。
3.年龄在28岁以下(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毕业年龄可适当放宽到35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4.国家或地方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
四、招聘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http://www.whptc.org/(以下简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7年4月19日09:00至4月25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选择相应考试后按相关要求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先选择长江宜宾航道局,再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只能申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
2.报名信息审查。报考人员报名时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供审查。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查询报名信息审查结果及缴费。报考人员可于2017年4月20日09:00至4月26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信息审查通过的考生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和缴费。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的考生请于2017年5月4日09:00至5月6日09: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时间定于2017年5月6日(周六),地点在武汉。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含写作),满分为100分,不指定考试用书。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笔试成绩查询请各位考生关注报名网站。
(三)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在考生中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长江宜宾航道局网站及报名网站上公布。
2.面试拟于5月份进行,由长江宜宾航道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当天应试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成绩可向长江宜宾航道局查询。
3.面试前由长江宜宾航道局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审核资料包括:
(1)身份证;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就业协议书;
(4)“非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尚未派遣且可以开具2017年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的证明材料。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实际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少于3倍的,考生面试成绩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为合格,成绩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未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按应聘人员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之和计算。
体检由长江宜宾航道局统一组织,在宜宾“三甲”以上医院进行,原则上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岗位任职条件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五)公示拟聘人选
拟聘人员由长江宜宾航道局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并在长江宜宾航道局网站及武汉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基本情况、拟聘岗位、综合成绩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其他注意事项及相关要求
1.报考人员应在2017年7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
2.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信息及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联系方式、监督电话
长江宜宾航道局网址:http://www.cjybhdj.com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南岸三江路东段7号
邮编:644002
联系部门:长江宜宾航道局人事教育处
咨询电话:0831-2107093(法定工作日)
监督部门:长江宜宾航道局纪检监察处
监督电话:0831-2107139(法定工作日)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