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为及时补充缺岗,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临聘人员,现将招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招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自愿报名、综合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考岗位、名额和人员性质
(一)岗位及名额
此次共招考临聘人员6名。其中:珙县弘源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人员2名、珙县巡场规划建设和国土综合执法大队执法协理员1名、珙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劳动保障协理员1名、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协理员1名、上罗镇劳动保障所协理员1名。
(二)人员性质
本次招考的6名人员为临时聘用人员(属于编制外人员),分别由岗位所在单位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与之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三、招考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考范围、对象和条件
1.珙县弘源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人员条件。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报名首日未满36周岁的人员,以身份证为准);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限财务管理、财务信息管理、会计、会计电算化、财经大类、经济学类专业并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2.珙县巡场规划建设和国土综合执法大队执法协理员条件。限男性,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报名首日未满36周岁的人员,以身份证为准),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身高1.70米以上,珙县户籍,警察院校毕业生、军队(武警部队)转业或退役军人。
3.珙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罗镇劳动保障所的劳动保障协理员条件。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报名首日未满31周岁的人员,以身份证为准),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珙县籍”是指下列情况中的一种:
一是截至报名结束之日报考者正住户口在珙县辖区范围内的。报名时必须提供户口簿,属于集体户口的,提供常住人口登记表。
二是县外院校就读的珙县籍应往届毕业生(包括户口尚未迁入珙县的)。报名时须提供入学前户籍簿(或入学前户籍管理机关证明)、“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
(二)招考要求
1.政治思想素质好,无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行为;
2.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热爱本职工作;
3.自愿到基层工作,有一定的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4.身体和心理健康。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种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未取得毕业证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
4.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6.有违法犯罪记录和违背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29日-3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珙县人力资源市场,电话:0831-4318967。
3.报名所需资料:报考人员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同底版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经报名工作人员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表》,并在报考人员承诺栏签字。
4.填报岗位:按《珙县县内公开招考临聘人员岗位表》中的岗位定岗报名,不得兼报2个以上(含2个)岗位。
5.报名费用:按川价费〔2003〕237 号文件规定,参加笔试的考生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参加面试的考试80元面试费。
6.准考证领取时间: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7.相关要求:报考人员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的,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五、招考程序和办法
采取笔试、面试、体检及考核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后,签订《劳动合同》上岗。
(一)开考比例和考试内容:开考比例原则上按招考岗位名额与考生人数1:3的比例进行,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经研究可放宽开考比例。凡放宽开考比例的岗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形成竞争岗位聘用人员的最低成绩。
珙县弘源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人员采用笔试+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笔试内容为会计基础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其余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考核报考者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等方面。
笔试+面试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
只进行面试岗位:考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二)体检人员的确定:委托第三方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按照考试总成绩成绩的高低,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2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考核:经体检合格的人员,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和卫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背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原件(复印件不予认可)。
(四)递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的缺额,经批准,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调剂:无人报考的岗位和未通过体检、考核或因考生自动放弃而出现的岗位空额,经研究可根据空缺名额,在符合该岗位招考条件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申请调剂一次。进行调剂的岗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形成竞争岗位聘用人员的最低成绩。
(六)公示及聘用:对体检、考核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进行聘用。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与管理
(一)公示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按照现行劳动法律法规政策和劳动合同进行管理。
(二)被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存放在县人才交流中心。
(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聘用的协理员建立统一的实绩档案,并进行业务管理和指导。
(四)用人单位每周年要对受聘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年度考核,开展评比活动。考核和评比结果计入本人档案。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或解聘。
七、待遇
1.珙县弘源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人员,月平均工资不低于2000元(含五险),食宿自理。
2.珙县巡场规划建设和国土综合执法大队的执法协理员,月平均工资不低于2000元(五险另算),食宿自理。
3.劳动保障协理员工作期间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岗位补贴,岗位补贴参照大学生村官标准执行(以后随着大学生村官补贴政策的调整而调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协理员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八、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考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831—4085123(珙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九、附则
本公告由珙县人力资源市场负责解释。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通过珙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告。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留手机和固定电话两种联系方式,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考单位。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珙县人力资源市场
2017年3 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