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浙江省文化厅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区。主要承担全省地上、地下文物的保护和研究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考古岗位2人,为专业技术岗位。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尚未取得学历证书(含学历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进行。
2.专业。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按适岗优先、适当从宽的原则认定。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4月20日期间,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报名材料以电子格式、扫描件打包形式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670738358@qq.com,压缩文件名称必须明确改写成“应聘XX岗位+姓名”,逾期者视为无效报名。
2、报名材料:
(1)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扫描件;
(3)能反映个人能力和水平的相关电子材料(如论文报告等);
(4)各相关获奖荣誉证书扫描件;
(5)个人简历。
3、资格初审。我所将于报名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根据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及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有关岗位招聘计划。
4、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我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放准考证后,报名人员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初定于2017年4月下旬在杭州市内举行。具体安排另行公告。
笔试内容:笔试主要考测应聘者专业理论素质和相关业务能力。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并电话通知有关人员。
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留学归国人员可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鼓励携带本人专业以外的文体等项目获奖证书供参考),并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面试主要测评岗位认知、适应能力、专业水平和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应急应变等综合素质。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若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办法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其聘用资格不予保留。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主管部门网站(http://www.zjwh.gov.cn,招聘信息);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主管部门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监督机构及联系方式:省文化厅(人事处):0571-85211741。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假山路假山新村26号(邮编:310014)
联系电话:0571-88315834 联系人:俞老师
2、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xls(一)
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