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浙江省妇女保健院、浙江省妇女医院)为浙江大学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是浙江省妇产科医疗、教学、科研及计划生育、妇女保健工作的指导中心,是在华东区乃至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三级甲等妇产科专科医院。核定床位1120张、婴儿床260张。地点位于杭州市上城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2个岗位各1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
应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名称及具体要求见下表:
招聘岗位 |
年龄 |
专业 |
学历/学位 |
IVF实验室技师 |
应届毕业生一般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1986年4月19日后出生),非应届毕业生在35周岁及以下 |
医学检验 |
硕士研究生以上 |
总务科工程技术 |
应届毕业生一般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非应届毕业生在35周岁及以下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硕士研究生以上(具有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放宽至本科) |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 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9日24时,应聘人员请登陆我院网上招聘系统http://portal.womanhospital.cn/hr,用真实信息注册账号,完善个人简历后选择岗位投递。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应聘者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初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招聘单位在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登陆招聘系统查询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3人,否则将取消有关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分科室和医院层级两轮进行。
1、科级考试。
科室层级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主要考查专业知识及应用能力,并作为确定科室面试对象的依据。
科室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专业素质、业务能力和团队融合潜力。科室面试后,确定测评意见,并结合笔试成绩和面试表现排序,各岗位按1:3的比例推荐参加医院层面面试人员。
2、院级面试
院级面试测评包括综合素质、实践经验和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等要素,并结合科级面试意见以及与应聘人员交流情况,确定应聘人员整体表现排序。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院级面试整体表现排序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院级面试排序从高到低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招聘单位网站:浙江大学医学附属妇产科医院(http://portal.womanhospital.cn/ “人才招聘”)。
2、主管部门网站:浙江大学网站(http://www.zju.edu.cn/,“学校机构/人事处/招聘信息栏”)。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机关事业公开招录(聘)”) 。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医院官网和招聘网站公布,请应聘者留意。
(二)监督机构及联系方式:浙江大学人事处,0571-88981917。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岗位的具体问题,请直接咨询医院人事科。
电话:0571-87914862
电子邮箱:fbrsk@zju.edu.cn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