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医院工作需要,经上级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卫技岗位
(1)护士20名
2、辅助岗位
(1)动物管理员 1名
(2)病区秘书1名
(3)体检中心超声助手(兼引导员)1名
3、工勤岗位
(1)消控员1名
二、报考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发生过违法违纪情况,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3、热爱工作、遵守纪律、团结同仁、乐于奉献;
4、具体各岗位要求条件
(1)护士:具有护士执业证书,护理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在三级医院从事护理工作一年及以上或护理专业高中起点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男性优先)。
(2)动物管理员: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动物相关专业或医学相关专业毕业优先,30周岁以下,浙江户籍。
(3)病区秘书: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女性,30岁周岁以下,绍兴户籍,医学相关专业或文秘专业优先。
(4)体检中心超声助手(兼引导员):大专及以上学历,女性,35周岁以下,绍兴户籍,已婚者优先。
⑸消控员:大专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绍兴户籍(男性优先)。
三、招聘方法和步骤
1、报名时间:自2017年3月24日起到2017年3月31日17时止(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绍兴市越城区中兴北路568号,绍兴市人民医院行政楼三楼人事处,联系电话:0575-88228817。
3、综合测试由医院组织,方式和内容为专业考试或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根据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体检,视作自动放弃。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依据测试成绩依次递补。
5、聘用:根据综合测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提交医院研究决定。经公示后医院与应聘人员签订三年劳动合同(试用期根据医院规定)。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
6、薪酬:社会保险、工资福利待遇按绍兴市人民医院编外用工管理规定执行。
四、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时,请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资格证书、上岗证,应届生需携带推荐表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编外合同用工有关管理规定,严守人事纪律。
绍兴市人民医院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