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医院工作需要,经上级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中药剂1名。
二、报考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发生过违法违纪情况,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中药剂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3、绍兴市户籍,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三、招聘方法和步骤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9-10日8:00--17:00。
2、报名地点:胜利西路1234号,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行政楼五楼人事科(517室),联系电话:85397770。
3、资格审查:2017年3月13日前完成资格审查。
4、考试:由医院组织,时间另行通知。
5、体检:根据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体检,视作自动放弃。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依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6、聘用: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提交医院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并在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经同意后,医院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六个月)。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
7、薪酬:工资福利待遇按编外用工相关规定执行。
四、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时,请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医院有关部门及人员应严格把关,严守人事纪律。
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