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绍兴市排污权储备和交易中心编外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依据市政府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1名,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工作原则
1.严格遵守编外用工招录使用等相关规定;
2.公开、公正、竞争、择优;
3.职绩挂钩,薪酬差别化。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政治清白,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学历水平和业务能力;
4.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岗位工作职责。
三、招考计划及报考条件
岗位 |
人数 |
待遇 |
资格条件 | |||
专业(包括相关专业) |
学历 |
最高年龄 |
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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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 理(市排污权交储备和交易中心) |
1 |
取得中级职称及以上4.2万元/年,其他3.9万元/年 |
专业不限 |
大专以上 |
35周岁 |
绍兴市区(越城区、袍江范围内)户籍,具有环保相关工作经历优先考虑,建议男性。 |
注:以上年薪已包含国家规定需要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
四、招聘程序
1.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填写《绍兴市环保局编外用工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于2017年3月15日前将电子表格发送至邮箱huanbaoju0575@163.com。咨询电话:89180207,叶同志;88096909,韩同志。
2.网上报名者根据电话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随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凭学校证明)、驾驶证、退伍军人证原件,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并提供一寸免冠彩照两张。
3.采用考试(视报名人员数量采用面试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录用形式,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招聘计划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2的,取消相关岗位招聘。
五、待遇和管理
1.按照市政府编外用工相关规定执行,实行聘用制合同管理(劳务代理),聘用期内根据合同约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2.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等事宜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3.接到报到通知后,如因本人原因不能按时办理报到录用手续超过三天的,取消录用资格。
4.本公告由绍兴市环保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绍兴市环保局编外用工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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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环保局办公室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