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是隶属于县政府直接管理的一家国有独资企业,主要经营与管理水库防洪、灌溉、水利发电、制水、供水、污水收集与处理等。现为满足用工需要,经县编办核准,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同意,根据《新昌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用编外用工实施办法(试行)》(新委办〔2013〕133号)有关规定,决定组织实施2017年新昌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用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用计划
2017年新昌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公开招用人员22名。具体招用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可于2017年3月10日起登录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xcrlsb.gov.cn/)查询。
报名人数少于招用岗位人数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用计划。招用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改报名。
二、招用条件
(1)具有新昌县常住户口(以2017年3月23日户口所在地为准)或新昌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年龄要求为18周岁至35周岁(1999年3月23日-1981年3月23日),其中新昌县沃洲自来水有限公司工作人员4岗位具有高配电工证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76年3月23日-1999年3月23日);身体健康;符合招用岗位所需的学历等资格条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资料
报名时间:2017年3月23日上午8:30至下午16:30。
报名地点:新昌县人力资源市场(鼓山中路179号)。
报名资料: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随带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还需随带《新昌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用人员报名表》(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可下载,一式两份),一寸免冠近照3张,报名考务费40元,并按规定填写《报名表》。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四、笔试、面试、体检、考察
1、笔试:笔试由水务集团统一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7年4月8日上午:9:00-11:30《综合基础知识》。《综合基础知识》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后,根据各招用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用岗位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3、体检: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用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有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则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体检。
体检参照事业单位招聘体检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4、考察:体检合格者参加考察,考察参照事业单位招聘考察的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如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考察的,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体检、考察,考察由水务集团具体组织实施。
在招用过程中,如出现单位和个人有关信息、提供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等违反招用政策规定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办理招用
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不同岗位招用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招用人员,由水务集团向社会公示。
公示结束后,办理招用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为提高招用工作效率和满足招用单位工作需要,对考生自行放弃招用报到或招用后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岗位,允许水务集团提出书面申请,经组织、人力社保部门核准,在本次公开招用公示结束之日起一年内,可按照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公示,办理替补招用手续。
咨询电话:水务集团企管部 86038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