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由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招聘,并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派遣至海宁市国土资源局下属海宁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工作,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工作人员 6名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23日至2017年3月31日,上午08:30至下午4:30。(周六、周日不接收报名)
2.报名地点:海洲东路548号海宁市人力资源市场内7号窗口。联系电话:0573—89232727.
三、招聘条件
1.海宁市户籍,能熟练操作电脑,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2.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测绘专业、计算机专业、档案相关专业优先考虑);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与人沟通能力,工作责任心强,服从组织安排;
四、招聘人员岗位职责
主要负责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缮证,负责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归档前整理、协助移交工作,负责协助不动产登记发证。具体工作应服从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统一安排,星期六实行轮流值班制。
五、招聘办法
1.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或证明、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报名者须提供近期一寸照片一张,并现场填写《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遣工招聘报名表》。
2.考试。对简历进行筛选后采用直接面试办法进行
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考察期间出现不合格者,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聘用。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聘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
聘用后与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不低于全市最低标准。
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