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秘2人,警辅1人,后勤管理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条件
1、基本要求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身体健康,符合有关体检要求;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②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③曾被劳动教养的;④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⑤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4)就职后需在本单位工作3年;
2、岗位要求
(1)文秘岗
①年龄23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或高级文秘专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③具有撰写单项工作方案和计划、活动简报、部门工作总结、调研文章和外宣材料的能力;
④具有驾驶证者优先。
(2)辅警岗
①年龄23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女性,身高160以上;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③能熟练操作各种办公设备,运用各种办公软件;
④具有写作能力者优先;
⑤具有驾驶证者优先。
(3)后勤管理岗
①年龄23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男性;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③具有后勤管理专业的相关知识和吃苦耐劳精神,能接受节假日加班;
④具有三年以上后勤管理工作经验。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21日上午9:00起至3月12日下午17:00止;
2、报名方式和要求:邮箱报名,将报名表、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870894375@qq.com,其中文秘要提供个人撰写的文字材料,题材不限;
3、资格审查:由我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三天内邮件或电话通知。
(二)考试
根据需要进行笔试和面试。
(三)体检、政审
拟录用人员需要进行体检,并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三、聘用
录用后,试用期为三个月。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被聘用人员实行议定工资,面试时面议,并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咨询电话: 58499269 联系人:高燕
附:招录聘用人员报名表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
2017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