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甘肃张掖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张掖市第二人民医院为张掖市市级公立医院,于2015年由市政府同意立项建设,总投资5.4亿元,按照三级甲等医院标准设计建设。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和工作需要,决定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面向社会为张掖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二本)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其中:本科学历人员年龄在27周岁以下(199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在相同条件下优先聘用。
4.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其它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专业及人数
类 别 |
学科及专业 |
招聘人数 |
西医 |
临床医学 |
20 |
眼科学 |
1 | |
麻醉医学 |
1 | |
医学影像(含放射) |
2 | |
医学检验 |
2 | |
临床药学 |
1 | |
中医 |
中医学 |
1 |
针灸推拿学 |
1 | |
口腔 |
口腔医学 |
1 |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25日上午9:00—3月25日下午15:00。
2.报名地点:兰州大学校本部体育馆或通过联系电话到招聘办所住宾馆报名。
3.报考要求:报考时往届毕业生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2寸免冠照片5张、自荐材料及相关业绩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A4纸张);应届生须提供就读高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学位证明,《就业协议书》、学业成绩、身份证、学生证、2寸免冠照片5张、自荐材料及相关业绩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A4纸张),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初审。
(二)资格复审
报名结束后,由张掖市人社局、张掖市卫计委现场对报名人员的相关资料进行复审。对在招聘过程中为考生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将通过新闻媒体对其曝光。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5年内不准参加张掖市组织的相关招考(聘)。复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通知本人。
(三)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和考察考核方式进行,择优确定拟招聘人选。其中本科生通过笔试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届时另行通知。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通过考察考核方式进行。
四、人选确定与聘用管理
(一)拟聘人选确定
本科毕业生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通过考察考核,认定能胜任本专业工作的,直接确定为拟聘人选。
(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三)签订就业协议
确定为拟聘用的人员,体检合格者签订就业协议,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专业出现空缺时按考试成绩(考核情况)依次递补。
(四)聘用管理
2017年7月高校毕业生毕业后,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档案、相关材料原件进行正式审查,审查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审核合格的拟聘人员面向招聘单位和社会公示7天,无异议者,经张掖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均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可享受《张掖市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办法》(市委发〔2016〕12号)的相关待遇。
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协议后,用人单位按其专业选派到省内外综合医院进行为期半年以上的临床进修培训,学习结束后安排到相应科室工作,进修期间由用人单位全额发放相关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在第一个聘期内(5年)不得违约,若违约,需向用人单位缴纳违约金,违约金在签订聘用协议时由双方确定。受聘人员不胜任本职工作,不能履行岗位职责,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聘用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予以解聘,并报人社部门备案。
五、组织实施及监督
招聘工作在张掖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张掖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及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为保证招聘工作公正公平,整个招聘工作邀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张掖市人社局会同张掖市卫计委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936-12388 (张掖市纪委、监察局)
联系电话:0936-8360763 13993681317(张掖市人社局)
0936-8298232 13830626646(张掖市卫计委)
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张掖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