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为民乐县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招聘人选条件资格
(一)招聘岗位
1.电视新闻记者3名(男)
2.电视播音员2名(1男1女)
(二)招聘人选条件资格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广播电视事业,遵纪守法,作风务实,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好;
3.符合拟报考岗位年龄、学历及专业等要求(详见附表),具有履行拟报考岗位职责的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名参加招聘: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的;
2.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4.近两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情况,以及其他不能调动情形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5.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程序和步骤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组织考察、体检、公示、研究决定及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由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县广播电视台通过甘肃日报、每日甘肃网、张掖市电视台、张掖日报、县政府网站、民乐电视台、新民乐报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时间从2015年3月16日开始,3月27日下午6:00截止(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双休日除外)。报名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它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张,本人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考务费200元。
报名地点:民乐县广播电视台312办公室(广电大厦3楼)
联系人:赵祥普 联系电话:0936-5915453
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县广播电视台负责,对报名人员条件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招聘条件资格的人员取消其报名资格并通知本人。如某一个岗位符合招聘条件资格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可对该岗位招聘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
(三)考试
电视新闻记者岗位招考办法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招聘岗位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等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技术知识占70%,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6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数量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 面试
面试成绩由评委独立量化评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成绩,作为考生最终得分。完成面试所有环节后一次性当场打分、亮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笔试、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所有成绩分值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 + 面试成绩×40%。
电视播音员招考办法
1.初选。对报名人员普通话、试镜项目(或应聘者提供的相关主持作品资料)进行初试。依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性别和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确定笔试、面试对象。初选成绩不带入笔试、面试环节。
2.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招聘岗位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等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30%,专业知识70%(专业知识包括播音主持常识、新闻采访、新闻写作等内容)。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30%。
3.面试。面试采取上镜、自我介绍、现场播报、现场主持等方式进行,考察考生出镜形象、仪态仪表、普通话水平、思维能力和应变能力,完成面试所有环节后一次性当场打分、亮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70%。
笔试、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所有成绩分值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 + 面试成绩×70%。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
电视新闻记者根据考生考试最终得分,按照招聘数量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电视播音员岗位,根据考生考试最终得分,按性别从高到低按照招聘数量1:1的比例分别确定考察人选(同一岗位考生最终得分出现末位并列的,有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经历且有作品发表的考生优先确定为考察对象,同等条件的面试加赛一轮)。由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县广播电视台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五)体检、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由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县广播电视台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体检不合格的,在7天之内个人提出申请,可进行复检),作为拟聘用初步人选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后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取消招聘资格。若某一岗位拟聘用人选少于招聘数量,按成绩依次递补。
三、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7天,无异议者,报县广播电视台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县广播电视台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聘,聘用人员工资由县广播电视台按照事业单位同期同类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核发,单位按国家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相关社会保险费;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待毕业后(取得毕业证)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
四、组织实施
公开招聘工作在县广播电视台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县广播电视台具体组织实施,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对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一律不得参与招聘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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