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平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研究决定,泾川县管理部计划招聘临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应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文化素质,具有良好的业务工作能力。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财经、文秘专业;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3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
3.具有熟练的计算机操作应用能力;
4.限本县户籍,并在本县县城有住房;
5.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所需资料:本人简历、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3张1寸免冠照片;
2.报名地点:在平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报名(平凉市广电大厦15楼1505室);
3.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3月10日。
三、考试及考察
1.根据报名人数、确定考试方式;
2.对拟招聘人员进行考察;
3.根据笔试、面试、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招聘人选,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5个月)。
四、福利待遇
试用期内(五个月)1300元/月;试用期满后1500元/月,并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根据工作年限及年度工作业绩考核,逐年增加工资待遇。其他待遇按照平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933-8239566
联系人: 肖明珠 孙晓华
平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泾川县管理部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