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便民警务站工作人员。招聘简章相关事宜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
3、男性,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3月1日至1999年3月1日期间出生);
4、符合公安机关政审有关规定(见附件4:报考说明);
5、具备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近三年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他招录考试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人员;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人员;
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5、尚未入编的特岗教师;
6、县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被行政事业单位开除、旷工解聘、辞退的人员(含县聘)。
二、招聘岗位
招聘简章在巴楚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bachu.gov.cn)公布,具体岗位要求请登陆巴楚县人民政府网查看《2017年巴楚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便民警务站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和政审、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尿检、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2017年巴楚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便民警务站工作人员报名表》、《2017年巴楚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便民警务站工作人员政审表》等相关表格材料可登陆巴楚县人民政府网提前下载打印、填写、审核盖章。选择报考岗位后,认真如实填写报名表、政审表,由负责报名工作人员审查有关证件和材料符合条件后进行登记。
1、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4日至3月10日。每日上午北京时间:10:00-13:30,下午:15:30-19: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巴楚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劳动大厦一楼大厅)
2、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陈 颖 0998-6215092
丁持盼 13369891808
3、报名程序:
(1)本人如实填写《报名表》、《政审表》各一份,到巴楚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县劳动大厦一楼)现场报名。
(2)须提交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相关有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
报名证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本人,其他报名资料概不退还。报考人员必须亲自到现场报名,现场采集报考人员电子照片,不允许其他人员代替报名,对于代替报名的不予收取报名资料。
《报名表》、《政审表》等相关表格材料可登陆巴楚县人民政府网提前下载打印、填写、审核盖章。
4、报名费和考试费:报名、笔试费用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科40元。
(二)资格审查及政审
由县人社局和县公安局依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和政审,对其身份、学历、资格证、政治思想、遵纪守法、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进行审核,凡符合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的准予参加笔试,并发放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资料、准考证参加笔试。缺少上述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未按时参加笔试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笔试内容:基本法律法规、公安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综合内容,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语种:所有考生须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汉语)答题
(四)面试
按照报考岗位招聘人数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面试时间详见入闱面试人员公告。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面试通知单在面试前一天到报名地点领取,并缴纳面试费40元。
所有考生须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汉语)答题。
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未按时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时,考生须提供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面试结束时退还本人。缺少上述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能测试、尿检
体能测试、尿检时间详见入闱体能测试人员公告。面试合格人员进入体能测试、尿检。对达不到招聘岗位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入闱体能测试。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结果只计“合格”、“不合格”两种,合格者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1:1比例进入下一环节,体能测试、尿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七)体检
体检时间详见入闱体检人员公告,体检合格者提交学籍档案(密封件)。体能测试及尿检均合格人员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在得知体检结果的2日内提出复查申请,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八)公示
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等环节相关事宜在每阶段工作结束后均在巴楚县人民政府网、县人社局、县公安局进行公示,不再通知到考生本人,请各位考生注意查看。超过规定时间,未能及时参加的,按考生自动弃权处理,后果由考生自负。
(九)聘用
根据体检合格人员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巴楚县人民政府网和县劳动大厦公示栏公示,公示期满后,按规定程序提交县人事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待研究通过后,拟聘用人员参加公安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人员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年,聘用期每三年续签一次。
四、福利待遇及人员管理
1、聘用人员为县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县财政比照本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享受同等待遇。
2、对违反相关纪律规定、不适合工作岗位要求的,予以解聘,并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终止聘用合同。
3、按事业单位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五、其它事项
1、考生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简章有关要求和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和要求报考。资格审查和政审贯穿整个过程,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及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2、考生在填写《报名表》时应认真核实联系电话。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如更换联系电话,务必及时通知报名联系人,并且保持电话畅通,因考生所留联系电话有误或无人接听、停机等其他自身原因影响考生考试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3、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资格的后果自负。
政策咨询电话:0998-6214075
1、《2017年巴楚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便民警务站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2017年巴楚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便民警务站工作人员报名表》
3、《2017年巴楚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便民警务站工作人员政审表》
巴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日
附件4:
报 考 说 明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政审不合格:
一、在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中,认识含混、态度暧昧,被公安机关列为帮教对象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者近五年受过治安处罚的。
三、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四、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五、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六、参加过“***”等邪教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等其他非法组织的。
七、有过吸毒史的。
八、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九、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因参与民族分裂、非法宗教、暴力恐怖等犯罪活动被判刑或者劳动教养的。
十、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犯罪嫌疑正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或者是“***”等邪教或其他非法组织成员的。
十一、其他不适合在公安机关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