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色地质勘查局为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有色工业集团公司代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下属10个县处级事业单位,分别分布在乌鲁木齐、昌吉、阿勒泰、伊宁、哈密、库车等地,因工作需要,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新录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新人发〔2004〕69号)文件要求,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个专业90名工作人员。
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色地质勘查局为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由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管的副厅级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下设10个县(处)级事业单位(其中地质队分布在全疆各地),主要承担东疆、南疆、北疆等地区的自治区资源补偿费项目及国内各类地质勘查项目的实施及矿业开发、工程勘察施工、科研开发、专业地质地球物理勘查项目和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技术的研究开发、矿产异常查证、申报和实施国家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项目;承担各类地质样品的加工、分析及鉴定,地质及其它科研项目的的测试分析等工作。
二、招聘范围:地矿类大中专毕业生面向全国招聘;非地矿类大中专毕业生面向全疆(新疆生源或新疆院校毕业)招聘,符合岗位条件者均可报名。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表)
面向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年龄在30岁以下的应历届大中专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相应专业岗位考试。
1、思想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符合野外工作要求。
3、专业要求:应历届大中专毕业生,所学专业要求与招聘岗位一致,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四、招聘方式:需参加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督,有色地质勘查局组织的考试,根据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五、发布招聘信息: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新疆有色金属网(http://www.xjysjs.com)上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3年5月13日至2013年5月21日。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为2013年5月21日至2013年6月4日。报名人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供HSK8级以上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另交三张一寸照片,到指定报名点报名 ,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
(二) 报名地点、联系人及电话:自治区有色地质勘查局所属招聘单位的人事部门,详细如下:
1、有色地质701队人事科(昌吉):联系人 田萍 联系电话:0994-2528709
2、有色地质703队人事科(伊宁市):联系人 印茵 联系电话:0999-8228750
3、有色地质704队人事科(哈密):联系人 李惠梅 联系电话:0902-6989225
4、有色地质705队人事科(库车):联系人 张生才 联系电话:13319782958
5、有色地质706队人事科(阿勒泰):联系人 宋春梅 联系电话:0906-2317892
6、有色物探队人事科(乌鲁木齐):联系人 邢荣 联系电话:0991-3680380
7、有色地质研究所人事科(乌鲁木齐):联系人 唐蔚 联系电话:0991-4832377
8、有色地勘局矿产勘查院人事科(乌鲁木齐):联系人 鞠海辰 联系电话:0991-4847498
9、有色地勘局测试中心人事科(乌鲁木齐): 联系人 周晓岚 联系电话:0991-3752706
七、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
(一)笔试满分为100份。笔试成绩出来后,由自治区有色地质勘查局组织人事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新疆有色金属网(http://www.xjysjs.com )上,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面试入围人员、面试时间和地点及面试注意事项。
(二)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报考地勘专业类岗位应聘者,主要测试应聘者专业知识及综合分析能力,报考非地勘专业类岗位应聘者参加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能力。招聘人数与实际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由自治区有色地勘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提前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并公布,通过者根据总成绩进入体检,如有放弃者,依次递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成绩出来后,由自治区有色地质勘查局组织人事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新疆有色金属网(http://www.xjysjs.com )上,向社会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三)总分计算方法:
地勘类专业技术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非地勘类专业技术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非地勘类管理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九、体检
自治区有色地勘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提前三天公布体检通知,拟录用人员由自治区有色地勘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在所在地县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自治区有色地勘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选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所造成的岗位空缺,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考察
(一)自治区有色地质勘查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应提供拟录用人员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该应聘者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由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十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自治区有色地质勘查局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二、公示
经自治区有色地勘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的录用人员,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有色金属网(http://www.xjysjs.com)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三、办理录聘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自治区有色地质勘查局组织人事处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录用手续。
十四、组织实施。此次招聘由自治区有色地质勘查局组织人事处组织实施。
十五、招聘监督。自治区有色地质勘查局纪检委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人:魏鸿斌 局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监督电话:0991-4848685
十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自治区有色地质勘查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有色金属网(http://www.xjysjs.com)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有色金属网(http://www.xjysjs.com)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自治区有色地质勘查局负责解释。
附:自治区有色地勘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下载).doc
自治区有色地质勘查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