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湘西州凤凰县招聘联合办税服务厅合同制公告
根据凤凰县国家税务局、凤凰县地方税务局业务发展的需要,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面向本县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22名。按照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等步骤,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现将相关事项简介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思想品德、身体素质与文化知识兼顾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3月6日至1999年3月6日期间出生);
6.报考者现户籍或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前户籍须在本县。户籍认定时间为2017年2月 22日。正在我县服务或服务期满后仍在我县服务的县外户籍“四项目人员”均可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原已取得学历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
5.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岗位、计划及要求
岗 位 |
招聘 |
最低学历 |
性别 |
年 龄 |
招聘范围 |
备注 |
工作人员一 |
6 |
全日制大专 |
女 |
30周岁以下 |
面向本县 |
地税窗口 |
工作人员二 |
2 |
全日制大专 |
男 |
30周岁以下 |
面向本县 | |
工作人员三 |
8 |
全日制大专 |
女 |
30周岁以下 |
面向本县 |
国税窗口 |
工作人员四 |
6 |
全日制大专 |
男 |
30周岁以下 |
面向本县 |
四、信息发布
招聘简章通过凤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户外电子屏及县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
五、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6日—3月10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凤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2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2张,到指定地点报名资审,填写《公开招聘联合办税服务厅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份。无法提供毕业证原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5、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会同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体检前资格再审、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前资格终审,并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
报考人员提交《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严禁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凡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6、报名费用:按相关规定收取考试资审费100元/人。
六、招聘考试
(一)开考比例
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2,达不到比例的,经用人单位与人社部门协调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或核减招聘计划。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3月18日(3月16日-3月17日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2、笔试科目:考《公共基础知识》和《计算机知识》两科,每科100分。按每科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3、笔试地点:凤凰县城区(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
1、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从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对象。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资格复查不合格,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笔试总成绩末位相同, 同时进入面试。递补只进行2次。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并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2、面试由用人单位会同人社部门组织实施,进行结构化面试。
3、面试时间及地点:2017年3月24日,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体检对象。若笔试总成绩又相同,按《计算机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体检对象。若成绩又相同的,采取面试复试的办法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有疑问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以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从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确定体检对象办法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八、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核对象。由用人单位会同人社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人员为拟签订劳务派遣对象。如考核放弃或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体检递补办法依次递补。
九、合同及待遇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结果均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合格后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一签5年,试用期在劳务派遣合同期内),年薪4万元(含五险)。
咨询单位:县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联 系 人:韩 杰 18607436605 张 询 15907426214
凤凰县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凤凰县民生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