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费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1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品行良好,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二)年龄20至35周岁,专科以上法律专业学历。
(三)身体健康,体貌端庄(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裸眼视力均在0.6以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
(四)每分钟打字不少于80字,正确率在95%以上。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程序
报名时间:2017年2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费县人民法院政治处人事科
联系电话:5790021
报名要求:报名时携带毕业证、身份证、退伍军人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户籍证明)、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照2张,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委托他人报名者,被委托人应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经审查报名合格的人员,按要求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