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抓好我市扶贫监测和扶贫信息管理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扶贫监测和扶贫信息管理工作人员。为做好此次工作人员的招聘工作,特制定以下招聘简章,现公布实施:
一、招考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扶贫监测工作人员3名,扶贫信息管理工作工作人员3名。
(二)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品质。
(2)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服务意识,能吃苦耐劳,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能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
(4)年龄在20周岁以上(1997年2月2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男女不限,户籍不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其他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人员。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7年2月13日至2月 24日
(二)报名地点:都匀市统计局办公室(原老市公安局707室)。
(三)报名手续: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本人2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以及报名所需要的相关证明。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即取消其考试、面试资格。
三、面试
时间:时间另行通知。
四、薪酬待遇及管理
扶贫监测和扶贫信息管理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1800元/月发放,并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今后每年增加100元工龄工资(工资总额不超过3000元/月)。
五、招聘比例
招聘比例原则上为1:2,达不到比例,由都匀市扶贫开发局和都匀市统计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报名情况酌情处理。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都匀市扶贫开发局和都匀市统计局分别组成考察组,对其政治思想、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本方案由都匀市扶贫开发局和都匀市统计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4-8228639(都匀市统计局办公室)
0854-8223963(都匀市扶贫开发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