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城管队伍建设,切实提升执法管理工作水平,全面深入推进“多彩贵州文明行动”等各项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相关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沫阳镇城管队员。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城管队员共20名。其中洒水车驾驶员2名、垃圾转运车驾驶员2名、压缩式垃圾清运车驾驶员1名、城管综合执法员15名(女性2名)。由镇人民政府统一签订聘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实行劳务派遣制度,不占机关事业编制。
三、岗位职责
主要从事城镇管理、“两违”巡查、森林防火、民兵应急、抢险救灾及政府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办公地点分设在沫阳镇、董架社区、董当社区。
四、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国家承认的初中以上学历,年龄20--40岁之间的罗甸户籍常住人员,压缩式垃圾清运车驾驶员年龄可放宽到50岁,退伍军人可优先聘用。
3、身体健康,无肢体功能障碍;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适应城管执法工作需要,服从安排管理,热爱城管工作。男性身高在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
4、洒水车、垃圾转运车驾驶员应具有C1以上驾驶证,且驾龄在2年以上;压缩式垃圾清运车驾驶员需具有B2以上驾驶证,且驾龄2年以上。
5、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调查的不予参加此次竞聘。
五、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公开招聘坚持个人愿意的原则,由本人现场申请报名参加公开招聘。报名工作由沫阳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本次招聘采取“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签订聘用合同”的程序进行。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一)发布简章
本次招聘在罗甸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
时间:2016年10月29日至31日(共3天)。
地点:沫阳镇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加油站旁林业站一楼)。
(三)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向招聘单位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2、每名应聘人员仅限报一个岗位。
3、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交:《沫阳镇招聘城管队员报名登记表》一份(见附件,请应聘人员提前下载打印填写);初中以上学历证书、身份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按以下程序进行: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的,确认其报考资格;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应聘者说明理由。
(五)体能测试
时间:2016年11月5日9:00—12:00
地点:沫阳中学(暂定)
测试项目:男性:1000米长跑、4×10米折返跑。女性:800米长跑、4×10米折返跑。具体评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执行。压缩式垃圾清运车驾驶员不参加该项测试。
(六)面试
时间:2016年11月5日14:00—18:00
地点:林业站二楼会议室
面试项目:主要从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问题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体能测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计入个人最后得分,根据各应聘职位名额分数从高到低按计划岗位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承担。不按要求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招聘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承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弃权、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由镇人民政府与聘用人员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1年(聘用合同一年一签),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用工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聘用人员的日常工作管理、使用由沫阳镇城管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并定期进行考核。合同期内,压缩式垃圾清运车驾驶员每月工资3000元,其他岗位每月工资2500元,季度及年终另有相应的绩效考核奖励,并按规定缴纳工商保险。聘用人员执勤服装、装备等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合同期满,表现突出的优先续签劳动合同。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如果不服从安排或从事违法行为,违反相关内部管理规定的,聘用方将直接给予辞退,并终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需终止合同的,需取得聘用方同意。
八、招聘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实行政务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同时,积极配合纪检部门加强对聘用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员,将严肃查处;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者,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联系人:李治国
咨询电话:13595494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