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府办〔2013〕171号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万宁市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万宁市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已经十四届市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万宁市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
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事业单位人才结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事业单位人员整体素质,市政府决定面向全省公开招聘市槟榔产业局等11个事业单位34名工作人员。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标准,择优聘用,促进我市事业单位人才结构的改善和优化,努力建设一支素质较高、专业配套的事业单位人才队伍。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黄小平(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李宁(市政府办主任)
唐敏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欧明智(市编委办主任)
蔡冰晶(市监察局局长)
沈春强(市财政局局长)
刘定翔(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蔡吉林(市农业局局长)
崔天星(市民政局局长)
任少波(市水务局局长)
吴福荣(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陈雨丝(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文军(市纪委监察局派驻组组长)
唐跃成(市保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唐敏智兼任办公室主任,陈文君、潘宜德、吴学科、潘国坛(市人社局)、黄焱清、吴小炜(市编办)、文竞清(市纪委)等为成员。
三、招聘名额
招聘名额34名。其中:
(一)市槟榔产业局6名;
(二)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4名;
(三)市农业执法大队1名;
(四)市殡葬管理所4名;
(五)市矛盾大调解中心2名;
(六)市三防办3名;
(七)市机关事务管理局5名;
(八)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3名;
(九)市政府采购中心2名;
(十)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2名;
(十一)市海洋监测站2名。
具体招聘单位职位及人数见附件。
四、招聘政策
(一)招录职位一般设置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不得随意缩小报考年龄范围;
(二)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招考职位要求和各单位的实际,尽可能放宽专业、学历、户籍、年龄等条件;
(三)招考职位专业性较强的,专业设置至二级学科;其他招考职位应尽可能不限专业;
(四)学历条件的设置应为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学历,原则上设置为大专(含大专)以上;
(五)户籍条件应限于海南省户籍(含海南省生源)。
五、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国家统一招收的全日制应往届大中专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2)年龄具体以岗位公布的年龄条件为准,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
(6)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要求。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劳动教养、刑事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2)曾被开除处分的;
(3)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六、招聘方法和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择优聘用、签订合同的程序,进行公开招聘。
(一)公告。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海南日报》、万宁市电视台、万宁市政府网站等媒体上发布招聘启事。具体通告时间由领导小组确定。
(二)报名。
1.应聘人员可到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并填写《海南省万宁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同时提交3张2寸近期彩色正面免冠相片;
2.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毕业证书和计划生育证明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未领取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和就业推荐表报名。在职考生报名时须提交原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否则不予报名。报名审核后留存复印件,原件退还本人;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按岗位进行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小于1:3,不足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名额。要求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岗位的应聘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可适当放宽比例。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招考计划的岗位,允许报考人员在统一报名结束后2日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62237035。
(三)资格审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在万宁市电视台和万宁市政府网站公布名单。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成绩。
1.笔试。
由领导小组委托省内有资质的部门进行命题及阅卷。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专业知识和参照《招考公务员考试提纲》等相关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公共管理、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培训班。
2.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及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分别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次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内容:综合分析、人际关系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命题和评分由市招聘领导小组委托有关专家负责。
3.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考试成绩入围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本岗位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考试成绩相同的,取笔试高分者)。
(六)政审考察。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现实表现、遵纪守法、计划生育等方面情况,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的情况。
(七)聘用。经体检、政审合格的入围人选,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经领导小组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后正式聘用。对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者,造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公开招聘的时间和地点由领导小组另行确定。
七、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一)应聘人员聘用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人事、编制等职能部门按规定给予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纳入编制管理。
(二)招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三)招聘人员须在编制限额内进行。
(四)招聘人员聘用后,其工资和各项保障,根据单位机构性质,由市财政部门按财政全额预算纳入核拨,不冲减用人单位人员原工资及经费。
八、工作经费
招聘工作经费由市财政核拨。
九、纪律和要求
(一)领导小组成员和参与招聘工作人员须严守工作纪律,工作认真负责,做到认真、严谨,避免纰漏。
(二)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全体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必须严守工作程序,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三)应聘人员在笔试、面试过程中须自觉严守纪律和规定,严禁考场作弊,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参考人员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职能和业务范围,分别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万宁市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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