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隶属于海南省商务厅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海南省省直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委托的政府集中采购和全省药品集中采购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提供政府采购和机电设备招标的技术咨询服务。
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有关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全日制学历的研究生、取得硕士学位,并符合此次招聘的相关岗位条件要求人员。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招考岗位 |
招考人数 |
性别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备注 |
专业技术岗位1 |
2 |
不限 |
计算机类或 通讯工程类 |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 |
|
专业技术岗位2 |
1 |
不限 |
药学类 |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 | |
专业技术岗位3 |
1 |
不限 |
临床医学类 |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 |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有违反其他相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岗位资格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条件(见岗位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工作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居住在本地的应聘人员可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备齐所有报名资料后直接到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报名。工作人员依据本次招聘的资格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居住在外地应聘人员可选择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应聘人员将填写好的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及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发送电子邮件至招聘办公室邮箱:279319731@qq.com,招聘小组专门安排人员进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考生审核情况,过期不再受理。报名后10日内(或领取准考证时)送达相关证件原件,逾期未到场核实确认的,视为放弃本次报考资格。
2、报名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13年 11月25日9:00—12月6日18:00。
报名地点: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详细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华海路3号安海大厦七楼省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
联系方式:办公固定电话0898-66529837(含传真),移动电话:13876776016。
3、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可从“海南省商务厅网站”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现场报名人员准备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外地报名人员发送近期1寸免冠电子版照片。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意见。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在海南省商务厅网站发布。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
(三)领取准考证
12月11日—12月13日,符合条件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如有代理的情况,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代理人(原件、复印件)验证后方可领取。
(四)考试工作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地点
2013年12月15日上午9:00—11:00(120分钟)。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科目为《专业理论及公共基础知识》,内容以实际岗位需要的专业理论知识为主,兼有公共基础科目的内容。
3、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并由招考领导小组依实际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在“海南省商务厅”网站上进行公布。
4、面试
(1)面试内容与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素质。
(2)面试时间与地点:2013年12月22日9:00-18:00。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评委及评分方法。面试评委为7人,由有关专家组成,面试满分为100分,评委根据应聘者表现分别进行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评委打分的平均分(即:考生的面试得分=其余评委的打分合计总分÷其余评委数),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为考生最后得分。
(4)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5、成绩公示。面试结束后,考生总成绩排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确定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出现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序,总成绩排名在“海南省商务厅网站”进行公布。
(五)考察、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总分排名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 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海南省商务厅”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招聘领导小组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的结果及时报送省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送省商务厅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各项纪律规定,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纪检部门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 伍先生
联系电话: 66529837;手机:13876776016
传真: 0898-66529837;
省商务厅纪检监督电话:0898-65343267
附件:1.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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