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并经上级有关部门核准,长乐市2013年度共有6家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毕业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单位、岗位及要求
招考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长乐市201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毕业研究生岗位情况表》(附后)。详情在长乐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jcl.gov.cn)等网络和媒体上查询。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年龄在18—30周岁之间(即在1983年11月27日至1995年11月27日期间出生);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且报名时未被长乐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毕业生;
3、岗位所需的具体资格条件、招聘范围等以《岗位情况表》为准;符合招考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4、年龄、学历、专业等各项有关资格条件,均以报名日首日(2013年11月27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5、2013年11月27日前常住户口在我省的报考者。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学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和地点:2013年11月27日—2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在长乐市公务员局考培科报名(长乐市解放路27号,市政府办公大院内)。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申请。咨询电话:0591-28882238、0591-28922644。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相片4张到规定的报名点报名;报名者为在职人员(不含长乐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的,另须提供由单位出具、主管部门签章的意见证明;报考人员报名时,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报考资格。面试和办理聘用手续前进行报名资格复核,资格审查以复核为准。报考人员应严格按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并实行报名书面承诺制,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四、考试办法
1、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采取统一试题作答,封闭式管理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进入面试的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聘人数的,面试成绩均须达到70分方为合格。
面试成绩将在长乐市人民政府网、长乐市公务员局相关公示栏上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考生逾期不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与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面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可加试一场面试;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不予聘用;因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而产生的空缺,可从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之上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确定聘用人员
考试、体检和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和聘用单位确定后,在长乐市公务员局公开栏上公示7天。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必须在聘用单位连续工作满五年以上。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岗位设置的具体专业要求和范围,原则上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为准。
2、报考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执有《全国研究生就业报到证》。
3、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规定办理。
附件:2013年长乐市事业单位招聘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计划汇总表.rar
长乐市公务员局
201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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