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印发〈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发〔2006〕1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榕人综〔2011〕100号)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解决我区部分单位岗位空缺、用人紧张的问题,经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开发区医院等5家单位47名卫生技术人员,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18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2013年度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马尾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以上岗位要求的毕业证、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年龄、现役等相关资格条件,均以2013年9月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名方法
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直接通过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委托报名网(http://zp.fjkl.gov.cn),以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方式报名。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报考人员于2013年9月5日8:30至9月12日17:30登录上述网站,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并通过建设银行龙卡支付报名费80元/岗位(应在报名前事先办理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相关业务可咨询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3)。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资格初审:报考人员资格初审时间为2013年9月5日8:30至9月14日17:30,随后资格审核系统关闭。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两个工作日之内,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考生申诉时间截止2013年9月13日17:30。资格初审未通过的,网络银行将在2013年10月15日前退还报名费。
3、下载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3年9月16日至9月20日前登录上述报考网站,自行上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不退还报名费。
三、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确因工作需要开考的岗位,经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同意,可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或降低比例要求。
2、本次笔试试卷为医学类专业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时间定于2013年9月21日(星期六)9:00—11:00。笔试地点设在马尾区,具体考点将在考生准考证上详细标明。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2013年10月8日后登录登录福建省招聘委托报名网查询。
(二)面试
1、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拟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如个别岗位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则报考者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由此产生的拟面试名单,将公布在福建省招聘委托报名网和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网。
2、拟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局(马尾区建星路48号卫生大楼5层)进行资格复核。
在职人员(含已办人事代理对象)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未能及时提供的,最迟应于参加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如考生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或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拟面试的报考人员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不符的,可在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通过资格复审后正式面试名单将在面试前两个工作日公示在福建省招聘委托报名网或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网。
四、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按一定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试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经报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后,招聘单位在单位编制数内予以同时录用,如超编制数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人员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综合成绩排名可于面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登录福建省招聘委托报名网站或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网查询。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将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进入体检、考核的人员因体检、考核不合格而造成该岗位空缺的,经征求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同意后,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体检工作由区卫生局负责,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考核
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查阅档案,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公示
拟聘人选名单,将在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将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
1、此次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3年)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请报考者在福建省招聘委托报名网上查阅相关文件。
2、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其第二学历(位)的专业可用于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岗位。报考者的第二学历(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位),并可查验。
3、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4、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5、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役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6、报考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九、咨询和监督
福建省招聘委托报名网站(http://zp.fjkl.gov.cn)和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awei.gov.cn)是发布招考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密切关注,或通过电话咨询用人单位,同时应确保手机畅通方便用人单位联系。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整个招聘过程应严格执行回避、保密等有关规定,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招聘工作政策咨询等方面问题,请与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91-83982066联系。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期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点击下载文件:2013年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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