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有效招聘到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经永泰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2013年第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并报经福州市公务员局核准,拟通过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卫技专业人员和其他非紧缺专业人员,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18周岁,且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七)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年龄限198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取得助理级资格证书的,年龄放宽到197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单位、名额、及资格条件
详见《永泰县2013年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信息表》。
注:2013年参加护士资格考试,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但成绩通过的,可凭成绩单报考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所的护理或助产士岗位。
三、公告发布、报名办法、笔试、面试等工作
1、招考信息在福州日报、福州卫生人才网、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网、永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永泰县有线电视台及永泰县政务公开栏上公布。
2、报名办法:现场报名。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一人只限报一个用人单位的一个专业岗位;乡镇卫生院采取只报岗位,不报单位的形式报考,聘用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在招聘部门指导下,由考生自愿选择就业单位。报考县直医疗卫生单位的考生综合成绩在合格线以上且愿意接受调剂的,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在招聘计划岗位未满情况下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在同级或下一级医疗卫生机构间予以调剂。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4日—2013年11月14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永泰县卫生局办公室(联系电话:24832327)。
(3)报名费用:每人80元。
(4)报名需提交材料:考生近期一寸免冠相片3张、身份证、毕业证书、报到证等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电子认证材料(大专以上学历提供)。
3、资格审核:由县公务员局、卫生、纪检监察部门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核并公布参加笔试人员名单。11月23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到县卫生局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4、笔试
(1)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临床医学、医技类、护理等考所报岗位所需的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其中,报考临床、妇产科、儿保科、耳鼻喉科医生的临床医学和中西医结合专业的考生,应试时,除了对医学基础知识做答外,要根据自己所学专业选择相应类别试题做答;报考药学和药剂人员的药学和中药学专业的考生,应试时,除了对医学基础知识做答外,要根据自己所学专业选择相应类别试题做答。报考会计、信息网络管理、工勤、办公室人员等类的,考公共基础知识。笔试试卷由市卫生局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封闭式入闱命题。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4)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面试:按照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1)面试时间: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公示7天后;
(2)面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面试试卷委托市卫生局随机抽选相关专家进行封闭式入闱命题。
(3)面试考官:拟委托市卫生局随机抽选相关专业专家组成;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面试地点:待定
6、试卷保管:笔试、面试试卷封存、领取、运送等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存放地点县委机要室,至开考当天送达考场。
四、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各占50%)的综合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分数高者优先进入体检人选;笔试面试均同分数情况下,加考一场面试。
体检时间为综合成绩公示7天后。参加体检的人员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由公务员局、纪检、卫生部门统一组织,集中前往县级及以上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指定医院应根据体检标准出具结论。若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五、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面试、体检的结果,按照择优聘用原则确定拟聘人员,其聘用岗位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在永泰县公务员局、卫生局政务公开栏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人员待遇及违约责任
1、经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合同登记,到永泰县公务员局报到。
2、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即实行人事代理,享受招聘单位在职人员同等待遇。
3、应聘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予以按期转正。
4、违约责任:应聘人员在首聘岗位服务期至少五年以上。因各种原因未能履行服务期的(被录用或者选调为公务员、应征服兵役除外),按未满的服务年限每年10000元赔付违约金,否则不予办理资格证书转移等辞聘手续。
5、被聘人员被发现在招考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用人单位可随时解除其聘用合同。
七、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公开招聘各个环节工作纪律,做好命题、考试等环节的保密工作,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执行回避制度,县监察局全程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八、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办理。
永泰县卫生局永泰县公务员局
2013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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