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党政干部队伍建设,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畅通人才流动渠道,提升人才储备规格,我市决定面向“985”工程高校、部分“211”工程高校应届毕业生进行专场招录。现将市内招录专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对象
“985”工程高校(含广西大学)以及符合我市急需紧缺目录的“211”工程高校的2017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招录计划
市、县(区)共100个左右事业编制岗位。
三、招录条件
报考者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6.报考学校、医院等单位岗位,需具备相关从业资格;
7.报考年龄:本科毕业生28周岁以下(1987年12月26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5年12月26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2周岁以下(1983年12月26日以后出生)。
四、招录日程安排
2017年1月6日(星期五)上午9:00,北海人才大厦(北海市海城区西南大道)6楼会议室。
五、招录工作流程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北海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实施办法》(北组通〔2015〕75号)以及《关于印发北海领航人才计划相关实施细则的通知》(北人才发〔2016〕4号)相关规定,按应聘、考试、考核、体检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应聘者在网站下载《北海市2016年面向“985”“211”高校招录人才报名登记表》,提前将资料邮寄或直送至北海市委组织部人才科。人才科审核通过后,通知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
(二)组织考试(面试、笔试)
1.笔试。根据有关规定,意愿到市直、县区工作的本科生参加笔试。研究生和意愿到乡镇工作的本科生免笔试。笔试由招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命题并划定分数线。
2.面试。面试采取由考官与考生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和道德素养等。
3.选岗。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考生和意愿到乡镇工作的全日制本科生直接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并优先自主选岗。
全日制本科生面试合格后,根据面试和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其中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笔试和面试总成绩达到合格线方可进行自主选岗。
选定岗位(单位)后,由考察组与报考者现场签字确认选岗结果、签订就业协议书,签字后不得更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选岗资格。与拟录用人员进行商谈。
4.体检。选定岗位的考生,按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统一组织考生到北海市进行体检。
5.录用。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体检及选岗结果,经核实个人档案后,办理录用手续。
(三)跟踪了解
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市委人才办要继续跟踪了解情况,应届毕业生待取得学历毕业证书后按录用程序办理入编手续。
六、享受待遇
正式录用后除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外,还可以享受北海市引进人才的相关待遇。
(一)博士研究生可享受15万元的安家补贴;非参公事业单位引进的,试用期满后,在管理岗位的,可聘任为七级职员,在专业技术岗位的可聘任为专技九级。同时,可择优通过绿色通道“先挂后任”,调任公务员或参公事业单位,并享受相应职级待遇。
(二)硕士研究生可享受7.5万元的安家补贴;非参公事业单位引进的,试用期满后,在管理岗位的,可分聘任为八级职员,在专业技术岗位的可聘任为专技十一级。同时,可择优通过绿色通道“先挂后任”,调任公务员或参公事业单位,并享受相应职级待遇。
(三)全日制本科生正式入职后,3年内可享受每月1000元生活补贴。
(四)市委人才办提供3年人才周转房。
(五)安排到乡镇工作的人员,服务满三年可组织安排调回市直或县区事业单位。
本《公告》由北海市委人才办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793186256,电子邮箱:bhrck@163.com
北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