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南宁市物价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1、价格综合科行政辅助岗位1名;
2、医药价格管理科行政辅助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2、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经济、财会类或法律、文秘类专业优先),身体健康;
3、相貌端庄,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晰,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有一定的写作能力;
4、30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5、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
三、岗位职责
协助做好市物价局有关科室日常业务工作。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1月20日前。
3、报名材料:个人简历表;近期彩色免冠二寸照片2张,6寸全身生活照1张;身份证、学历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证书的复印件一式一份。请将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所有复印件材料须提供原件备查。应聘者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时请注明意向岗位。
(二)面试(2017年1月25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经对网上报名进行初选,初选合格人员请携带报名材料纸质版到市物价局提交。地址:南宁市嘉宾路1号市委、市政府大院1号楼11楼6号房。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我局对提交材料的报名者进行复选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采取单独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内容为自我介绍,并对面试人选进行仪容仪表、综合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以及口头表达能力、与人沟通能力等进行考察。
(三)确定聘用人选(2017年1月31日前)
召开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四)体检(2017年2月5日前)
组织拟聘人员到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由应聘者个人承担费用,体检合格后即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五、工资待遇
月工资1900元,签订劳动合同,社会保险按有关规定办理。
报名咨询电话:0771-5530972、5530123
南宁市物价局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