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临时道路交通劝导工作的需要,我支队将与劳务公司合作,以劳务派遣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交通劝导员名100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组织实施。
二、招聘岗位与临时工作时间
临时交通劝导员100名,主要协助交通民警从事路面秩序劝导相关工作,限男性。工作时间为三个月。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公安相关工作,为人正直,工作责任心强,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18-45周岁,退伍军人可以适当放宽。
3、身高不低于1.68米。两眼矫正视力5.0以上、无斜视、无口吃、无色盲,身体健康,面部无明显疤痕、无纹身,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交流能力。
4、党员、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及有机动车驾驶证者优先录用。
5、工资福利待遇标准为每月工资2300元。具体情况由交警支队政工科、财务科及广西兴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四、招聘报名办法
现场报名: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正常上班时间)到交警支队海城大队一楼报名处。联系电话:0779-2091920、0779-6672110。
五、录取方式
经面试、培训合格后,将由劳务公司与应聘者签订临时劳务人员协议,派遣至交警支队从事相关工作。被录用者必须遵守人民警察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我支队协管员管理相关制度,一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人民警察各项规章制度或出现其它不适合岗位要求的情形的,将与其解除临时聘用关系。
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广西兴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31日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