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乡管理工作,弥补协管人员不足,对部分区直、乡镇、街道留失人员进行充实,拟招聘协管人员10人。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履行招聘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及对象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无不良社会记录,热爱城市管理工作,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服从分配。
(2)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18至30周岁之间(1987年1月1日至1999年1月1日期间出生)。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告、报名、面试、、资格审查、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的招聘程序进行。
1.公告
时间:2016年12月28日至12月31日
2.报名
(1)报名时间:1月3日--5日。
(2)报名地点:颍东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颍东区政府南楼五楼)
(3)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证件:毕业证书、正式有效身份证、退伍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同底版照片4张(背面署名)。
3.面试
面试
①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②面试内容:着重考察考生知识面、组织能力、综合协调能力、思维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进取精神、仪表举止等方面
4、资格审查
凡因弄虚作假或与应聘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聘用资格。
5.择优选拔的方法
2015年退伍军人和具有规划、法律、文秘专业特长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6. 体检与考察
入围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高低分递补,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序。
6.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与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者,参加上岗前集中培训。因其他原因所产生空岗按高低分顺序依次一次性递补。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个月,胜任工作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期内对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四、待遇
每月工资:(1)1500元+社会保险(不含个人承担部分以)
(2)上岗以后根据上班在岗情况享受绩效工资奖励。
咨询电话:2312110
监督电话:2316390
颍东区行政执法局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