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奉化区环境保护局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品行端正。
2、热爱环保工作,工作责任心强且具有上进心。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心理、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及技能要求。
5、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
三、招聘资格与条件(附件)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本次招聘按照区委办相关文件的规定,由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委派奉化和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乐公司”)组织实施公开招聘。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5日~12月21日。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以下简称“考生”)发送《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到电子邮箱:chenbinke2005@163.com。考生经和乐公司工作人员初步审核符合报名要求的,将收到电话或短信通知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核。
3、联系方式:和乐公司(奉化区南山路198号)101室。 联系电话:(0574)88975338(陈老师)、88975336(孙老师)。
4、报名要求:
(1)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按照通知的要求,提供书面的《报名登记表》一份,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者提供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及其它技能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片3张,前往和乐公司(奉化区南山路198号)101室参加报名资格审核。
(2)考生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资料提供不完整者,或提供虚假个人资料和信息者,取消报考资格。经审核,符合招聘要求的考生择优进入面试环节。
(3)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必须考生本人参加,不接受委托报名。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主要测评考生分综合知识水平、文字表达能力和逻辑分析能力等。
3、笔试人员数不足招聘计划数1:3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行笔试。
4、笔试迟到者、弄虚作假者、主动放弃笔试者,取消其报考资格。
5、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的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数不足招聘数1:3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专业技能水平、综合职业素养、回答问题的准确性、逻辑思维能力、求实精神、举止仪表等。按照得分高低择优录用,不足60分者淘汰。
3、考生未按照规定时间抵达面试考场即为迟到,迟到超过15分钟者,取消报考资格。未参加面试而提前离开考场者,取消报考资格。
4、考生如有违反考场纪律,不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作弊等情形之一的,取消报考资格。
5、考生按照面试成绩的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四)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聘用
1、经上述程序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奉化人才网上公示七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2、社会人员现在有工作单位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手续后予以聘用。
3、聘用方式依照区编办相关规定实行劳务派遣。
(六)递补规定
体检人员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体检资格的,在该职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在该职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五、注意事项
1、学历证书应当是正规学校颁发的受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
2、报名人数未达到招聘人数1:3比例的,将按照实际报名人数开展面试。如因报名人数确实影响本岗位招聘公平性的,将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并在奉化人才网上予以公布。
六、其它
本公告由奉化和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8975338(工作时间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