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引进高素质专业人才,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规定,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管理服务中心、丽水市市政设施管理处两家事业单位赴上海“2016年浙江—上海人才招聘大会”现场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两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性质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管理服务中心是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全额拨款,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丽水市市政设施管理处是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全额拨款,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岗位类别招聘人数所需专业学历/学位备注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管理服务中心经济管理员专业技术1工商管理研究生/硕士
丽水市市政设施管理处工程前期专业技术1景观建筑设计、环境设计本科/学士
三、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招聘岗位的工作需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2日以后出生);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
(四)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职能)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公示公告专栏)。
(二)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日(上午9点至中午11点30分)
报名地点:上海同济大学(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
报考人员填写《求职人员登记表》(见附件),按照报考岗位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指定的报名点报名。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
(二)考试
1.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管理服务中心经济管理员岗位采取综合面谈比选和面试方式。
综合面谈比选主要对报考人员学历任职、工作经历、获奖荣誉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面谈比选后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注重对应试者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个性特征、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 丽水市市政设施管理处工程前期岗位采用专业笔试和面试方式。笔试重点测试景观建筑设计、环境设计专业知识,笔试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前6名进入面试环节(当报考人员少于或等于6名不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面试注重对应试者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个性特征、适岗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有关情况由招聘单位另行短信通知,考生凭面试通知短信和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考核、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由招聘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丽水市市政设施管理处工程前期岗位以笔试占40%,面试占60%计算考试成绩,报考人员少于或等于6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费用自理。
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四)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期限,服务年限为5年。
本次招聘工作由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78-2091237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0578-2600058
13957063769(吴老师)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78-2106258
13884390069(傅老师)
附件:求职人员登记表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