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岗位及人数
办公室文秘内勤人员1人,主要负责深圳驻河池扶贫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能吃苦耐劳。
(二)全日制文秘、中文、行政管理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熟悉 办公室行政管理知识及工作流程,熟悉公文写作格式,具备基本信函写作能力,熟练运用office等电脑常用办公软件及办公设备,具有较强的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以及应变能力。
(三)年龄在25—35周岁,女性,有汽车驾驶证者优先。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服从工作安排,形象好、气质佳、有亲和力。
三、工资待遇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18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按照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河政办发[2015]108号)执行,确保不低于2800元/月。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⒈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12月16日止。
⒉报名方式:报名材料可用特快专递邮寄(邮戳寄出日期迟于12月16日或采用平信方式邮寄的,视为放弃报名)或直接送到河池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综合科。
报名材料包括:⑴《河池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详见附件);⑵个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复印件;⑶近期全身生活照片(彩色5寸)和1寸免冠彩色照片各1张。报名者应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招聘资格。
⒊报名地点: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296号原地委行署办公楼11楼,邮编:547000。联系人:吴万勇;联系电话:0778-2203156,18077896358;电子邮箱:hcfp2009@163.com。
(二)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列为面试人选。
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12月20日前。
(三)面试。对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方式由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确定(具体时间和有关事项待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根据面试成绩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面试考生个人承担。经体检合格后,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五)确定聘用人员。根据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并试用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以上公告事项,如有不明之处或未尽事宜,请致电河池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综合科详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