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实际工作需要,根据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动物检疫协检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农政发〔2014〕3号)、《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县编外人员清理工作补充审定的通知》(永委办发〔2015〕118号)等文件精神,特向社会公开招聘动物检疫协检员(派遣制合同工)9名。
一、招聘岗位
永嘉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瓯北分所、永临分所及岩头分所(属派出机构),负责协助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以及其他有关动物防疫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岗位。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强。
2.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工作责任心强。
3.永嘉县户籍,年龄45周岁以下(197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4.畜牧兽医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具有执业兽医师或助理执业兽医师资格;具有助理兽医师或助理畜牧兽医师以上技术职称;或是我县登记在册的乡村兽医,均可报名。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2-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17:30)。
2.报名地点:永嘉县畜牧兽医局畜牧科(农业局大院A幢406室)。
3.报名人员报名时须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由县畜牧兽医局负责资格审查。
4.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2016年12月15-16日,永嘉县畜牧兽医局畜牧科(农业局大院A幢406室),逾期未领者按弃考处理。
5.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6.联系人: 徐小聪,电话:67022331,13968862139。
四、招考办法
1.面试
总分为100分。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若参加考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的,则入围体检总分不低于60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发〔2005〕1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五、其它事项
1.本次招聘的动物检疫协检员属事业单位编外劳动合同工,主要派驻瓯北、永临及岩头监督分所从事生猪屠宰检疫工作。
2.拟聘用人员名单将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3.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永嘉县委(县农业局)负责解释。
永嘉县农业局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