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2016年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鼓励全日制应届毕业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8〕71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征兵工作意见》(浙政发〔2012〕93号),以及八部委联发的《浙江省大学生征兵工作实施办法》(浙司联〔2016〕7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今年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从乐清市应征入伍的乐清籍2016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全国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
2、从乐清市应征入伍的乐清籍在校大学生,退伍后继续就读,2016年完成学业并取得学历证书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及相关规定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心理健康;
3、国家教育部认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学历;
4、在部队服役期间受过处分的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列入招录范围;
5、加分规定:在部队服役期间获得荣誉称号的加5分,荣立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的分别每次加4分、3分、2分,军龄每年加0.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三、招聘单位:
招聘单位 |
招聘人数 |
经费形式 |
专业要求 |
市龙西乡综合事业服务中心、市岭底乡综合事业服务中心、市智仁乡综合事业服务中心、市清江镇综合事业服务中心、市仙溪镇综合事业服务中心 |
5 |
全额拨款 |
专业不限 |
四、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9日——21日
2、报名地点:市人武部军事科(乐清市乐成街道北大街247号)
3、报名办法: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册、毕业证书、入伍通知书、退伍证的原件及复件、本人单寸免冠照片两张。并填写《乐清市2016年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并粘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交纳考务费80元。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收费的复函》(浙财综字〔2007〕7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40元,考务费共计80元(请自备零钱)。
由市人武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统一对报考者资格初审。
五、加分并公布
加分核准:报考对象的立功受奖情况均以查阅档案原件为准。若确因部队疏忽没有入档的,必须经由部队团以上部门单位核准,并补齐手续。根据加分的具体规定,核定分数并公布。
六、领取准考证
报名初审通过的考生,于2016年11月10日——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到市人武部军事科领取准考证。
七、考试
1、考试时间和科目
笔试时间为2016年11月19日,考生需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缺一不可。
11月19日上午9:00~11:00《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14:00~15:30《基本素质测验》
笔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
本次考试《综合应用能力》科目采用网络评卷、《基本素质测验》科目采用读卡评卷的方式,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规定,除零分、缺考和违纪违规等特殊情况外,其他情况不予查分。
2、总成绩确定
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基本素质测验》。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加分
八、资格复审确认
1、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总成绩同分的,按以下次序优先:①少数民族优先;②学历高的优先。以上项目均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
2、具体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将在乐清人才官方网(www.yqhr.com.cn)公布,不另给个人发放通知。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乐清人才官方网。
3、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其空缺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九、审核、体检
1、对初定对象进行审核(含综合治理、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审核合格的,统一参加体检。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时间、地点在乐清人才官方网发布,入围体检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报考人员的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社保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政策执行。
体检入围名单公布之日起,不再递补。
十、公示、聘用
1、审核、体检通过的人员确定为拟聘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乐清人才官方网(www.yqhr.com.cn)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生单向选择聘用单位;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查实确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相关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对确定的聘用对象一律要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其人事档案由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代理。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1、后续有关此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将及时发布在乐清人才官方网。
2、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3、为维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人员,或在报名、笔试、资格复审、体检、公示、聘用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公告不相符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市人武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5、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自2014年10月起,其它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市人力社保部门希望广大报考人员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人武部、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解释。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
市人武部咨询电话:0577—88039837
市人力社保局咨询电话:0577—61882273
乐清市人民武装部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