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招录10名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1、法官助理6名;
2、书记员13名。
二、岗位工作职责
(一)法官助理:
1、审查诉讼材料,提出诉讼争执要点,归纳、摘录证据;
2、组织庭前证据交换;
3、代表法官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后应经法官审核确认;
4、接待案件当事人、代理人;
5、依法调查、收集、核对有关证据;
6、办理委托鉴定、评估、审计等事宜;
7、协助法官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8、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性资料;
9、根据法官意见草拟法律文书;
10、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与审判业务相关的辅助性工作。
(二)书记员:
1、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
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3、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和其他记录工作;
4、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5、填制、核对、发送诉讼文书,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法官助理:
1、有履行工作职责所必须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吃苦耐劳;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学专业。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者优先录用;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职位薪酬待遇:2600元/月,买五险(不含单位缴纳部分)。
(二)书记员:
1、有较强的计算机文字速录能力和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吃苦耐劳;
2、获得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在柳州市有固定住所优先。
职位薪酬待遇:2000元/月,买五险(不含单位缴纳部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0日至10月28日;
2、报名方式:请报名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填写完毕后将报名登记表及其他报名材料通过特快专递(报名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或直接送交至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政工科。
3、报名者应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三份;
(2)身份证、户籍证明、相关学历证书复印件;
(3)近期二寸免冠彩照3张;
(4)有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由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组织人员对报名参加招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招考方式
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测试(法官助理要进行法律基础知识的笔试,书记员要进行计算机测试),合格后统一参加面试、体检、政审。
(四)办理聘用手续。
其他未尽事宜由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政工科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西柳州市柳北区回龙路8号柳北区人民法院,邮编:545002。
咨询电话:2563529(政工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