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关于印发〈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柳政发〔2006〕6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柳州市建筑设计科学研究院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做好招聘工作,现将《简章》公告如下:
一、 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面试纪律,确保招聘质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结构工程专业2015、2016年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须为土木工程专业)。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4.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专业等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 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5. 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此类人员也不得以已经取得的其他学历报考)。
四、招聘方式及方法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和程序进行。
五、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招聘共设1个岗位,拟招聘1人(详见附件:《2016年柳州市建筑设计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资格条件表》以下简称《条件表》)。
六、报名办法与资格审查
(一) 报名办法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应聘材料,联系方式详见《条件表》。
1.报考者应根据所学专业,严格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对口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5日—2016年11月3日。
(二)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分初审和复审两个阶段。面试资格初审阶段,考生在接到招聘单位柳州市建筑设计科学研究院的通知后,在相应时间内提交以下资格审查材料给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面试资格初审:《应聘报名表》一式两份,考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
面试资格复审阶段。根据面试公告,要求考生在面试前两个工作日内,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到招聘单位柳州市建筑设计科学研究院进行资格复审,凭身份证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由面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材料不齐全或不真实的,按规定认定为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承担。
七、面试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暂定于2016年11月9日,具体以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二)面试比例
根据报名情况,符合面试条件的均可参加面试,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柳州市建筑设计科学研究院组织进行。如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按规定报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方可进入面试。
(三)面试组织
1.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柳州市建筑设计科学研究院具体落实组织实施。
2.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若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应于面试当天向考生宣布。
3.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机关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八、考核与体检
招聘单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体检人员名单。
(一)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排序,按招聘计划招聘的职位数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的,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名单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替补。
(二)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柳州市建筑设计科学研究院组织,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
九、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十、纪律和监督
(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四)严格公开招聘纪律。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名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等相关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4.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5.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面试题目的;
6.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联系电话:0772-2821490
2016年柳州市建筑设计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资格条件表.rar
柳州市建筑设计科学研究院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