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我街实际情况,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来穗人员和出租屋管理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职位职责
出租屋管理员5名,主要负责出租屋巡查、来穗人员信息登记、税费征收及协助开展治安消防隐患清查、整规打假等工作。
二、报名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
(二)年龄在35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傍晚值勤巡查社区工作;
(五)属于国家政策性安置的劳模、复转军人、随军家属等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三、福利待遇
试用期1个月,基本工资¥1850元/月,经考核正式录用,提成奖励另计,按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四、招聘序程
(一)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8日起至12月9日止。
(二)报名地点:兴华街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天河区银燕路166号一楼)。
(三)报名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87226903。
(四)报名资料:报名者填写《资格审查表》,出具居民身份证、居住证(限来穗人员)、计划生育证明、学历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各类荣誉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和大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1张。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五、考试
1、考试方式: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比例为6:4。
2、笔试: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均可参加笔试。笔试内容包括广州市出租屋管理、流动人口管理、出租屋税收征收工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文写作等综合知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
3、面试:本单位领导及相关中心、科室负责人担任面试考官。每位考官独立打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
六、体检
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招聘对象,到三甲以上人民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按顺序进行递补。
七、录用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经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合格后,择优录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享受规定福利待遇。试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兴华街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