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单位拟招聘20名编外合同制书记员,主要从事与审判相关的辅助性工作。具体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法院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法律专科以上学历;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熟练掌握计算机记录技能,持有亚伟速录等级证书者优先。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2日至11月30日。
(二)报名方式:通过《广州审判网》(www.gzcourt.org.cn)报名。
三、资格审查
接初审合格通知后,携带以下个人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资格审查。①个人报名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并签名)②身份证③毕业证或就业推荐表④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⑤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四、考试(总分100分)
(一)计算机速录测试(占50分)
测试时间及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占50分)
面试内容为求职者对岗位的知晓度、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态等。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计算机速录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项之和,由高至低顺序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
六、聘用
体检和政审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选。
七、合同期及工资福利待遇
(一)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合同制书记员工资3500元/月,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免费提供岗前培训。
(三)合同制书记员实行与用人单位在编人员相同的工作时间,遵守单位规章制度,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休假制度。
咨询电话:83210053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