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街道各线口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充实人才队伍,根据工作需要,我街决定公开招聘12名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职位
合同制工作人员12名。(见附件1:新塘街道办事处2016年度公开招聘12名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无出现违反计生政策问题;
3、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本科学历,获学士学位优先;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表达分析能力,热爱岗位工作,服从岗位分配,能熟练使用电脑及办公软件;
6、取得社工职业资格者、拥有C1以上驾驶证的优先;
7、属于国家政策性安置的劳模、复转军人、随军家属等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用工性质及待遇
用工性质为合同制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获留用时与街道签订用工合同,享受有关社会劳动保险和国家规定的休假待遇,工资待遇标准参照天河区穗天人社[2016]221号文和街道具体规定执行。(含养老、失业、医疗等“五险”和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
四、招聘办法及招聘程序
1、报名:应聘者请填写《新塘街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附居民身份证、居住证(非广州户籍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个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按《新塘街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络报名材料扫描件格式》(附件3),各类荣誉证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新塘街办公室(电子邮箱:xtj-bgs@thnet.gov.cn),有发表文章或能证明个人相关资格能力的请附上有关材料。报名时需提交的有关证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未被录用的材料恕不退还(复印件)。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8日至2016年12月9日(下午5:30分截止)。
2、笔试:统一组织进行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为公文写作知识。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和材料,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30%。依据考生所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职位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审查与面试人选,如面试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数的2倍,面试人选为参加笔试的实有人员,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与面试:在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填写提供《新塘街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居民身份证、居住证(非广州户籍人员)、计划生育证明(含未婚人员)、无犯罪记录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能证明以往工作经验有关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及能够证明本人能力、文字水平的其它文件、资料等。
所有证件、资料均需提供以原件为准,复印件仅用于备案存查。提交的有关证件原件经审核后现场退还。如在资格审查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或不能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有欺瞒行为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通过笔试和资格审查后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未达60分者,不得进入考核和体检环节。面试成绩按3:7的比例折算为综合成绩。
4、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统一进行入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普通入职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则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录用:按规定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合格人员中择优录取。
五、注意事项
1、笔试、资格审查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参加以上考试。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资格;
2、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3、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即解除合同。
本公告由天河区新塘街党政办负责解释。
联系人:简惠珍联系电话:82357311
附件:
附件1:天河区新塘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及考试办法(2016.11.23).xls
附件2.新塘街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1.doc
附件3.新塘街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络报名材料扫描件格式1.doc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新塘街道办事处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