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服务秭归县“十三五”建设发展,深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为奋力建成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桥头堡”厚植人才优势,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秭归县人才储备开发中心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一本及以上应届(2016届)或往届毕业生,本科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引进职位的学历、专业、资格等相关要求,并且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5、我县现有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名。
二、引进计划
计算机类2人;环境工程类1人;财会类2人;果茶类2人; 畜牧类1人;旅游类2人;电子商务1人;规划类2人。
三、引进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及“德才兼备、专业对口”的原则进行。
四、引进政策
1、引进人才直接安排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相关人事关系隶属秭归县人才储备开发中心,并按国家规定落实事业单位相关待遇。
2、引进人才由秭归县人才储备开发中心根据《秭归县人才储备开发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秭办法[2016]8号)规定派驻到具体用人单位。
3、按照《秭归县人才公寓管理办法》(秭政办发〔2014〕81号)规定,优先安排租住人才公寓,鼓励用人单位按比例报销一定的租住费用。
4、对于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根据《秭归县创优人才环境实施办法》(秭办法[2015]20号)规定,提供安家补贴费用。
五、公开引进方法及步骤
1、报名方式、时间及有关要求:本次公开引进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截止2016年10月31日。网上报名者可在秭归党建网、秭归县人社局网站下载并填写《秭归县2016年第二批储备人才引进报名表》(见附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秭归县委人才办联系邮箱(邮件名格式统一为“专业+姓名+报名”,如“计算机类张某报名”)。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提交的报名申请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公开引进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公开引进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资格初审
符合引进条件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初审。
3、面试评审及考核
面试评审由秭归县委人才办牵头组织,按照宜人社规[2012]3号文件要求组织实施。根据面试成绩按引进计划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合格人员,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确定,仅达到或低于1:1比例的必须获得评审专家2/3以上认可。面试合格人员由县委人才办牵头组织,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面试评审及考核总成绩计算方法为:面试成绩占60%,考核成绩占40%。根据总成绩按专业类别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引进人选。
4、资格复审:对拟引进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聘用资格:⑴因违纪违法受到处分;⑵在校就读时间超过国家规定的学制年限;⑶未能按时提供档案的;⑷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5、体检:集中组织拟引进人选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在体检环节,妊娠期考生暂不进行妇科、放射等体检项目的检查,但应在体检表中注明原由,待妊娠结束后补做上述检查,并由体检医院综合体检情况,做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结论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6、公示、聘用:由县委人才办对县委、县政府审核同意的拟引进人选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对象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六、联系方式
县委人才办电话:0717-2882139
联 系 人:向风雅
邮 箱:503001020@qq.com
秭归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秭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