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公共委、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
201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公告
按照北京市和海淀区关于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海淀区公共委、卫生局决定面向毕业生(含非京生源)、社会人员开展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概况
海淀区公共委、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涉及32家事业单位的213个岗位(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
7、招聘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8、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毕业生还要具备下列条件
1、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届应届毕业生,2012届未派遣的北京生源毕业生以及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并可以派遣的海外留学人员;
2、北京生源毕业生所修全部课程应无未通过记录,能按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并能正常参加当年就业派遣;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须符合2013年北京市关于非北京生源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引进相关要求;
在职人员还要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北京市常住非农业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2、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验,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以截止到报名当日计算)。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要认真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个人简历由初中开始填写,内容要清晰、整洁;并在诚信承诺本人签名处手签姓名。本人必须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主管单位根据相关要求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受理报名。
1、时间:2013年6月20日(星期四) 9:00—14:00
2、地点:到各用人单位人事科或办公室(具体电话询问)
3、报名时所需材料
报考毕业生岗位所需的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
(2) 近期同一底板1寸免冠照片2张(分别贴在报名表上);
(3)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卡)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5)2013届毕业生需提供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统招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就业推荐表上注明“统招”的,不用开具统招证明);
(6)2012届未派遣的北京生源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由毕业高校开具的档案存放在学校且未派遣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7)四(六)级英语成绩单复印件;
(8)由院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所修全部课程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9)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社会人员岗位所需的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户口簿、卡(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3)同一底版2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黑白彩色均可);
(4)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人才中介机构存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涉及人事行政关系进京,需提供人事行政关系进京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能够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从业资格、职称证书等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若报名人员已经考试合格或认定、评审通过但尚未领到证书的,须提供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成绩单或相关证明)。
(二)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由海淀区公共委、卫生局统一组织,考核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等,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专业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及格线为60分。在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每个岗位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5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达到或超过约定比例的,按照约定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约定比例的,按照专业考试合格人数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
专业考试结束十日后,专业考试成绩将通过海淀区公共卫生与医疗信息服务网(www.hdwsj.gov.cn)对外公布。
(三)资格复查
招聘单位将拟进入面试人员相关材料报送至海淀区公共委、卫生局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通过人员进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由海淀区公共委、卫生局统一组织,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及格线为60分。
面试结束后,海淀区公共委、卫生局将按照专业考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原则综合汇总总成绩(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及格线为60分)。面试结束十日后,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将通过海淀区公共卫生与医疗信息服务网(www.hdwsj.gov.cn)对外公布。
海淀区公共委、卫生局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每个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参加考核和体检的人选。
(五)考核、体检和公示
考核和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
考核和体检工作结束后,海淀区公共委、卫生局将考核和体检均通过的拟聘用人员信息,在海淀区公共卫生与医疗信息服务网(www.hdwsj.gov.cn)对外公布,公示期为七天。公示一经开始,不再顺延。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附件:《海淀区公共委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rar》
海淀区政府公共服务委员会 海淀区卫生局
二〇一三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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