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1、合同制书记员:12名
2、合同制辅警:10名(8男2女)
二、招聘条件
(一)合同制书记员
1、思想政治素质较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年龄25周岁以下(1988年6月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律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熟练掌握计算机文字录入技能,每分钟中文录入80字以上,且正确率为90%以上;
5、身体健康。
(二)合同制辅警
1、思想政治素质较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年龄25周岁以下(1988年6月以后出生);
3、警校毕业生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4、男身高175厘米以上,女身高160厘米以上;
5、体能测试达到《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规定的及格标准;
6、身体健康。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19日—6月2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1319室。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西路168号。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年招聘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2)报考者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以上材料需提交原件和1份复印件);
(3)报考者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报名表上贴一张,另一张留存)。
4、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考试、录用资格,并视情节追究责任。
5、报考者现场经资格审核合格的,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四、考试
(一)合同制书记员
包括计算机文字录入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
1、计算机文字录入技能测试
主要测试报考者的五笔或拼音文字录入速度与正确率,打字成绩占总成绩的30%。
2、笔试
计算机文字录入技能测试合格的,通知参加笔试。笔试主要考察文字归纳及表达能力,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
3、面试
综合计算机文字录入技能测试和笔试两项成绩,按成绩高低顺序,以不低于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二)合同制辅警
包括体能测试和面试。
1、体能测试
主要测试报考者的体能状况,男子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和俯卧撑,女子测试项目为800米跑和仰卧起坐。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面试
按体能测试成绩高低顺序,以不低于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录用
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书记员、辅警分别参照职工、人民警察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办理录用手续,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
六、管理方式及工资待遇
我院与受聘人员按照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受聘人不再具有我院书记员或辅警身份。
我院不安排住宿,试用期月工资1800元,试用期满,月工资调整为2400元,并按有关规定享受社保、年休假及其他福利待遇(具体以劳动合同为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利
电话:0756-2666382
通讯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西路168号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处
邮政编码:519000
八、其他注意事项
考试时间、地点和成绩等事宜,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网(www.zhcourt.gov.cn)公布的为准。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O一三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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