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城市建设和城改工作顺利进行,加强房屋征收大队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2〕105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共招聘工作人员1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延安市房屋征收大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5月1日后出生),户籍为延安市(包括各县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士以上(含学士)学位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政治信念坚定。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和文化素养,有崇高理想信念,爱岗敬业。
2.品德修养良好。集体观念强,团结同志,顾全大局;纪律观念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忠于职守,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勤奋敬业的精神;作风严谨,情趣健康,在工作和生活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3.热爱房屋征收工作,具备与应试岗位相适应的基本素质和业务能力。
4.年龄及学历要求。(详见招聘范围)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仪态良好,能适应紧张繁重的工作。
6.符合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在延安市政府公众信息网(www.yanan.gov.cn)、延安市人社局网站、延安市房屋征收管理局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
2013年6月30日至7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3.报名地点
百米大道中段延安市房屋征收管理局五楼会议室。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需携带二寸近期免冠彩照4张、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有效身份证、延安市房屋征收大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岗位所需其他证件。201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需携带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
资格审查工作由延安市房屋征收大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5.领取准考证
2013年7月10日至7月11日在延安市房屋征收管理局五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考试、体检等程序的重要凭证,请予以妥善保存。
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应聘同一岗位的要形成竞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一般不能低于1:5的比例。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2013年7月14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房屋征收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部分40分,房屋征收专业知识部分60分。
(4)笔试方式:闭卷。
(5)笔试命题:笔试试题委托有考试资质的机构命制。
2.面试
(1)面试时间:2013年7月21日上午8:30开始。
(2)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面试人员确定:根据报考岗位及报考条件要求,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以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报考岗位排序出现末尾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
(4)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岗位实际操作能力,面试满分100分。
(5)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由招聘领导小组抽调7名评委根据应试人员的答辩情况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剩余分数平均值,为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
3.综合计分办法
应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
通过笔试、面试的考生,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房屋征收管理局共同组织实施,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
(五)考察、公示
考察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房屋征收管理局共同组织实施,着重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结束后,对确定的拟招聘对象向社会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按照报考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替补。
(六)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发放招录文件和延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应聘人员持招录文件和招聘通知书到市房屋征收管理局报到,办理人员编制、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手续。应届毕业生须在8月20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未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者不予录取,按照报考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替补。
五、纪律要求
为了维护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所有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要高度重视,严格考试纪律,规范操作程序,整个环节要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严格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严格考试工作程序,每一个环节都要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防止违规违纪现象发生,一旦发现问题,予以严肃处理。
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关注延安市政府公众信息网(www.yanan.gov.cn)、延安市人社局网站、延安市房屋征收管理局网站的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地点安排时无法联系。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人社部门、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组织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8215330报名咨询电话:2116817投诉举报电话:8215306
附:1、延安市房屋征收大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
2、延安市房屋征收大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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