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合同工5名人员,主要从事环境保护辅助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热爱环境保护工作、公正廉洁、作风正派;
3、具有永嘉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0日以后出生);
4、身体、心理健康;
5、具体岗位计划要求和专业审查见附件1、2。
二、招考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考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程序进行招录。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单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报名表1份(附件)。
2、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8日-2016年11月19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3、报名地点。县环境保护局四楼西首办公室1(南城街道西后村县实验中学大院内)。
(二)考试
岗位招聘名额与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达到1:2比例的,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相应核减招聘名额。
考试采取笔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人员招考内容)和面试,具体由县环境保护局统一组织,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确定面对象。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计算。考试成绩保留二位小数,二位小数后按四舍五入计算。
三、入职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对象、时间、集中地点由县环境保护局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四、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的列为考核对象进行政审考察,经政审考察合格,予以聘用的。
五、办理聘用
聘用对象与永嘉县环境保护局委托的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岗位由永嘉县环境保护局安排落实。因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或者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放弃聘用资格的,依次递补。
六、其他事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环保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永嘉县环保局办公室67257411。
永嘉县环境保护局
2016年11月11日